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将资金集中在专门的市场,专门的产品或提供特别的服务和技术,而此种产品和技术基本被公司垄断,其他公司很难插足投入。那些产品和技术在市场上竞争程度不高,把资金分散投入,看到哪样产品赚钱即转向投入,毫无公司本身应具有的特色,以及无法对产品和技术垄断,在竞争程度很高的领域中投入的上市公司很难成为“翻番股”。
2、产品和技术投入的市场具有美好灿烂的发展前景,当然对市场的前景具有前瞻的研判必不可少。
3、“翻番股”上市公司应该在小规模或股本结构不大的公司中寻找。由于股本小,扩张的需求强烈,适宜大比例地送配股,也使股价走高后因送配而除权,在除权后能填权并为下一次送配做准备。如此周而复始,股价看似不高,却已经翻了数倍。
4、“翻番股”上市公司所经营的行业不容易受经济循环所影响,即不但在经济增长的大环境中能保持较高的增长率,而且也不会因为宏观经济衰退而轻易遭淘汰。
5、公司经营灵活,生产工艺创新,尤其是在高科技范围,它们比其他的公司有高人一筹的生产技巧,容易适应社会转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6、公司肯花大力气进行新技术研究和创新,肯花钱或有能力不断发展新产品,始终把研究和发展新技术和新产品放在公司重要地位,如此,公司才有能力抵御潜在的竞争对手,使自己产品不断更新而立于不败之地。
7、公司利润较高或暂不高,但由于发展前景可观而有可能带来增长性很快的潜在利润。这一条对发现“翻番股”十分重要,因为利润成长性比高利润的现实性更为重要,动态市盈率的持续预期降低比低企的市盈率更为吸引人。
8、公司的股本结构应具有流通盘小、总股本尚不太大,且总股本中持有部分股份的大股东应保持稳定,大股东实力较强对公司发展具有促进甚至带来优质资产的可能。
9、公司仍未被大多数人所认识,虽然有人听说过公司名称,但大多数投资者都不知道该公司的股本结构、潜质、经营手法、生产技巧和利润潜力等,太出名或已经被投资者广为知道的上市公司不可能成为“翻番股”。
10、“翻番股”股在行情初起时,股价应不高,至少应在中、低价股的范围内寻找,因为从几元的股票翻倍到数十元较容易,而几十元股票要涨到数百元则对大众心理压力较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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