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 2020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3.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告》刊登于2020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二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0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0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0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固定资产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61、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20-005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更加接近其实际使用寿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评估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
经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测评认为:公司生产设备的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较高,且维护状况良好,2010-2019年公司累计投资设备检修费用119.59亿元,为了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有必要对我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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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无影响,预计影响公司 2020年折旧额减少4 亿元,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增加3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均不超过50%;对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不发生变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0年1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固定资产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