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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月2日从山东潍坊高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04年发生的高密市瑞华浆棉纱厂抢劫杀人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冯颜宝落网,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2004年9月,高密市瑞华浆棉纱厂货车司机孙连学勾结外人段来勇、黄烈豹、冯颜宝,抢劫所在纱厂货物、货款后杀死纱厂会计灭口。案发后,孙连学和段来勇很快落网,并被判处死刑,另两人潜逃。

中国裁判文书网此前公布的同案人员判决书显示,同案犯黄烈豹于2015年落网,被判处无期徒刑。

司机做内应,纱厂货车被劫会计被杀

相关判决书显示,2004年9月18日,瑞华浆棉纱厂货车司机孙连学同厂外人段来勇、黄烈豹、冯颜宝等人密谋,抢劫他驾驶的厂里运送棉纱的货车和货款,并将自己的行车路线和停车点提前告诉了三人。

按事前约定,当天19时许,黄烈豹、段来勇、冯颜宝骑摩托车窜至高密大牟家镇小辛庄村东柳沟河东岸的路上,将孙连学驾驶的“烟台”牌农用车拦住,从跟车的厂会计张某戊处抢劫现金10000元、棉纱3吨及汽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89200元。

据冯颜宝供述,作案前,他们三人骑着摩托车去高密商场买了手套、头套、胶带和绳子等工具,然后前往抢劫现场。到达约定地点半个小时后,孙连学开车过来了,三人戴上头套,骑着摩托车追上货车将车别停。

段来勇上去把孙连学拽下来,冯颜宝和黄烈豹上车将会计张某戊控制住,并用透明胶带将其双手、双脚、双腿缠上,又从身上搜走现金。

然后,孙连学骑着摩托车在前面领路,三人押着张某戊开车在后面跟着,一起进了一片树林。孙连学提前避开,其余三人用绳子、胶带把张某戊绑在树上。几个人准备开车走时,发现张某戊把绳子弄开了,在地上爬,孙连学和段来勇跑去看,结果被认出来了,几人怕事情败露,便用透明胶带把张某戊的口鼻缠起,将其闷死。

四人卖掉纱布,扔掉汽车分了账款后再将孙连学绑在树上,制造了他被抢劫的假现场后散伙。次日早上,孙连学在树上喊“救命”被路人救下,他谎称被人抢了车并被绑在树上,路人帮他拦下一辆拖拉机,并报了案。

2004年10月1日,张某戊尸体被人发现。据警方检验鉴定证实,张某戊尸体被发现时已高度腐烂,其左股后下部外侧有一创口,符合锐器形成,非致命伤。其眼部、口部均用胶带缠绕,左股部用胶带缠绕,其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

两人获死刑,两人潜逃

此后不久,段来勇和孙连学相继落网。澎湃新闻注意到,据段来勇供述,2004年9月18日,是孙连学打电话找他,说张某戊收了8千多元钱,下午还要装三吨棉纱,提出他做内应,一起抢劫。但孙连学则称,是段来勇等人去找他,先提出抢他拉棉纱的车的。

2005年7月21日,段来勇、孙连学一审均被判处死刑。2005年12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对段来勇、孙连执行死刑命令。

而另外两名嫌疑人,冯颜宝分得6000元钱逃去了大连,黄烈豹化名“王利军”潜逃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新安煤矿藏匿。2004年11月8日,两人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15年1月22日,黄烈豹被抓获归案。

2015年10月15日,潍坊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判处黄烈豹无期徒刑。

澎湃新闻注意到,黄烈豹2015年的判决书中有冯颜宝的供述内容,但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冯颜宝批准逮捕的通报是2019年9月2日。

9月4日,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该通报中的冯颜宝与黄烈豹判决书中的同案犯冯颜宝为同一人,至于为何现在才批准逮捕,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案子过程比较复杂, “跟警方移送时间决定的,可能和网上追逃和到案时间有关。”

澎湃新闻注意到,段来勇、孙连学、冯颜宝、黄烈豹四人在抢劫杀害张某戊之前,还曾多次在一起从事盗窃和诈骗犯罪活动。

判决书载明:2004年夏天,赵安合、孙连学、段来勇,黄烈豹、冯颜宝五人开着农用三轮车去高密三真纺织厂偷了十五袋棉纱和四大包布。当年8月12日,段来勇和黄烈豹、冯颜宝、孙连学在胶州市一个乡镇印刷厂的财务室共偷了200元钱。

同时,四人还有诈骗犯罪行为:2004年,抢劫棉纱之前段来勇向孙连学、黄烈豹、冯颜宝提出伪造提货单去骗棉纱。四人共伪造了11张提货单,每张提货单上都是1吨、2吨不等。段来勇、黄烈豹、冯颜宝后来去孚日家纺公司的仓库提棉纱,结果骗局败露,几个人扔掉货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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