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有多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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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支付方式,一般是通过智能手机等设备进行支付的。一些商家会在收银的显著地方张贴商家的收款码,客户通过手机扫描支付码就能完成支付流程,那么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牌照?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是依据央行2010年6月14日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而来。该牌照官方的叫法是“支付业务许可证”,由央行颁发和管理。申请条件是:在境内依法设立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出资人、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等。截至2015年12月15日,央行一共颁发了270张支付牌照,其中2张牌照已被央行注销。

二、第三方支付申请人具备哪些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三、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四、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的条件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五、申请人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9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第三条 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第四条 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

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第五条 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第六条 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第八条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第九条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第十条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支付牌照查询

取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受央行的监管,意味着支付服务更规范,资金更安全保障。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政务网:进行查找。

一、支付牌照

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非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支付牌照一般指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非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目前支付牌照主要分为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大类,其中网络支付又细分为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话支付和固定电视支付。不同业务方式,盈利方式各有千秋。目前市场有支付牌照的公司越来越少,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这也意味着,支付行业越发的正规。

二、查询支付牌照

取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受央行的监管,意味着支付服务更规范,资金更安全保障。

以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为例

【第一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政务网:;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点击进入;

【第三方】:进入到如下页面,点击行政审批公示;

【第四步】:进入到如下页面,找到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点击进入;

【第五步】:进入到如下页面,找到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点击进入;

可以在【已获许可机构】检索栏直接输入支付牌照编码或者输入支付公司中文全名,也可查询到该支付公司已获支付牌照信息,若查询不到,则代表该支付公司尚未取得支付牌照。

中国有多少张第三方支付牌照

271张,2016年不再发放。

据统计,2011至2015年间,央行一共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271张。但2016年起,央行不再发放支付牌照,这也意味着,互联网公司迈入对支付牌照的存量竞争时代。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牌照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的必争之物。此前有京东、美团已获得支付牌照,2020年内也有拼多多、字节跳动、携程、快手四家互联网巨头通过并购方式加入竞争。

字节跳动:获持第三方支付牌照

2020年,字节跳动通过合众易宝获持第三方支付牌照,有助于在体内开展支付业务,进而逐步积累金融账户基础、客户基础和数据基础。以短视频为代表的资讯分发赛道,最大优势在于客户粘性,但展业金融面临C端收付费场景较少的不足,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布局电商或社交支付等。

合众易宝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由中发实业集团全资控股,该公司于2014年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字节跳动:获持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入口开启金融生态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快手获得支付牌照 互联网巨头打响金融生态争霸战

支付业务许可证好办吗

一、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申办材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截至申请日最近1年内的财务会计报告。申请人设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当提交存续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第三方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拟从事支付业务的市场前景分析;

2、拟从事支付业务的处理流程,载明从客户发起支付业务到完成客户委托支付业务各环节的业务内容以及相关资金流转情况;

3、拟从事支付业务的技术实现手段;

4、拟从事支付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其管理措施,并区分支付业务各环节分别进行说明;

5、拟从事支付业务的经济效益分析。如申请人拟申请不同类型支付业务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类型分别提供上述规定内容。

二、第三方支付系统的特征

(1)、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为网络交易提供保障的独立机构。

(2)、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仅具有资金传递功能而且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

(3)、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手段多样灵活,用户可使用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

(4)、较之SSL、SET等支付协议,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更加简单而易于接受。

(5)、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依附于大型的门户网站,且以与其合作的银行的信用作为信用依托,能较好地突破网上交易中的信用问题,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三、第三方支付的应用领域

第三方支付主要适合于C2C、B2C的部分领域。

在B2C市场,将会以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共存,商业信用高的、金额较大的以银行结算为主,商业信用低的或金额较小的以第三方支付为主。

在C2C市场,因为没有可靠的诚信体系,银行结算几乎无能为力,应该以第三方支付为主。

四、第三方支付许可证要求

申请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有严格要求的,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的数额,是不能申请的。关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注册资本要求下面有介绍。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什么是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

也就是第三方支付牌照,由央行发证,可经营业务有: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所以没有一定实力的公司就不用想申请了,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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