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48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3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2021年8月2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46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3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送达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2021年8月2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47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2,868万元,委贷期限为三年,委贷利率为一年期LPR。
●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1、已经第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1.13亿元;2、经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16万元委托贷款。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不同的关联交易。
一、委托贷款内容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和2021年取得共计4,3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其中下属控股公司于2018年度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780万元,分别为:“京能十堰热电粉尘超净排放协同处理技术运用及推广项目”2,600万元,“涿州热电燃煤电厂脱硫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1,000万元,“涿州热电火力发电零水排放智慧水网系统开发与示范项目”18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热电协同的智慧供热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申请取得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600万元。
2018年度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中,除2018年京能集团已根据持股比例以直接增资方式拨入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1,040万元、拨入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个项目合计472万元外,剩余2,268万元均拟以委托贷款形式拨入京能电力,待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事项时,转为京能集团的股权投资。2018年度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公司已足额拨付至项目所属公司。
因公司自2018年起一直未发生增资扩股事项,2018年取得的2,268万元委托贷款一直延续至今且已到期。为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加上2021年度新申请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600万元,本次公司拟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共计2,868万元,期限3年,利率为一年期LPR。
因京能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委贷对象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1、京能集团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度,京能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3285.69亿元、资产净额1170.82亿元、营业收入670.54亿元、净利润38.88亿元。
2021年一季度,京能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647.97亿元、资产净额1331.81亿元、营业收入219.57亿元、净利润18.63亿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用于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科技项目投入。本次三年期贷款利率为一年期LPR,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赵洁、刘洪跃、崔洪明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赵洁、刘洪跃、崔洪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868万元委托贷款是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的要求,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的要求。本次委贷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合理、公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