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江县委、县政府
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山水红军城”
梳理城市文脉,挖掘历史文化
破旧立新
不断刷新咱通江的城市颜值
小编一周前发布了
通江县诺江镇棚户区改造的信息
快看!通江城这12个片区2933户将被拆迁!
(点击可查看详细信息)
大家纷纷留言为县委、县政府的魄力点赞
当然啦!还有好多小伙伴问
五马桥及书院街的具体拆迁范围
▼
这不!小编今日就来告知大家
这两个片区的具体征收范围,快来看一看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及居民自主购房安置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通府办发〔2018〕38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通江县诺江镇书院街片区、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告如下:
房屋征收范围
书院街片区:原司法局办公楼及后边宿舍楼、老电影公司宿舍楼、诺江镇政府办公楼、原诺江派出所及原诺江派出所对面房屋、老县医院宿舍楼。
五马桥片区:诺江西路临河侧209号(京都大厦)至诺江西路371号(我爱我家)。
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
对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
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小编也将持续报道
关于诺江镇棚户区改造征收的最新信息
大伙儿们敬请关注哦~
来源:视觉通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