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生态投资的潜力:拥抱生态领域的股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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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可持续性和环境问题的意识日益增强,生态投资已成为投资界备受关注的领域。对生态友好型公司和项目进行投资不仅可以促进积极的环境影响,还可以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财务收益。

什么是生态投资?

生态投资是指将资金投入到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公司或项目。这些公司致力于可持续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资源效率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态投资的好处

生态投资有许多好处,包括:

  • 积极的环境影响:通过投资生态友好型公司,您可以支持可持续发展实践,减少环境污染,并保护生态系统。
  • 财务收益:生态友好型公司往往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为它们能够吸引环保意识强的消费者和投资者。对这些公司进行投资可以带来强劲的财务收益。
  • 长期投资前景:可持续性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投资生态领域的股票可以为您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社会责任:生态投资使您可以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并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如何投资生态股票

有很多方法可以投资生态股票:

  • 生态基金:您可以投资专门投资于生态

《价值:我对投资的思考》读书笔记

近期阅读了张磊的《价值:我对投资的思考》一书,虽然自己不是风投、私募、股票等投资圈从业人员,但阅读此书,还是颇有一些收获。 张磊先生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从人大到耶鲁,一路走来是当之无愧的社会精英,这是他的平台和起点,已经领先常人一步,这是他少年时期努力的结果。 人大毕业后入职五矿,国有企业的平台让他在职业生涯初期有机会深入了解实体经济,又让他以这个平台看到了国外更广阔的天地,并由此选择出国留学,拥抱耶鲁,从此与投资结下不解之缘。 这一次,是他主动选择的结果。 作者分享了他从投资小白到大佬晋级打怪过程中的学习和感悟,读起来颇多共鸣,比如对学习的心态,长期主义,格局观,品性和价值观等等,尤其是作者认为“投资这项事业进行到最后,反映的是你个人的真实性情和价值观。 ”其实,又有哪项事情不是这样子呢?能穿透时间周期和人潮汹涌以及各种信息的重重迷雾,走到最后能够比拼的都是人的品性、心态和格局,成功诚然需要运气和际遇的配合,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方式在追求成功,可能才最重要。 以下为读书时的笔记和想法。 共勉。 42个想法 第2章 价值投资启蒙 对新生事物操持好奇心和求知欲,不断突破自己的惯性 >时刻让自己保持开放是最重要的学习心态。 无论是普世的智慧、基础的原理,还是独到的见解,我都甘之如饴。 对 >> 时刻让自己保持开放是最重要的学习心态。 无论是普世的智慧、基础的原理,还是独到的见解,我都甘之如饴。 对创新的拥抱而不是抗拒,成为我今后投资的重要主题。 现代历史交集之地纽黑文 很多时候学习的目的并不是学到知识本身,而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思维体系,这最终会内化成每个不同个体的特征,并在解决问题时有所展现。 >最大的感受就是一旦掌握了严谨的分析体系、深入的历史考证方法和完整的思维框架,分析和解决问题就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 走近耶鲁捐赠基金 >> 我对投资的思考 · 对于“风险”这个在金融学中被谈到令人麻木的概念,大多数人的评估标准是看投资收益的波动方差,而我从入行第一天起就被要求看出数字背后的本质并忽略那些从“后视镜”中观测到的标准方差:到底是什么样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在驱动收益的产生及波动?又有哪些因素会使预期的资本收益发生偏差?而这些基本面因素在本质上有哪些相关性及联动性? · 尽管投资人没有要求归还投资款,我们仍然坚持“这些钱一定要还”。 我们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来感谢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很长,不能做任何对帮助过你的人有损害的事情,否则那可能会困扰你的一生。 “老友记”开张 >> 这是一个无比沸腾的时代,无法失去,不能错过,即使舒适也切莫沉寂,宁愿艰巨也不要无趣。 唉,自认为自己也具备这三条特质,只是缺少一位领路人 >第一是人品好,第二是爱学习,第三是能吃苦。 大行情中的“特立独行” >> 一个商业机会,不应看它过去的收入、利润,也不能简单看它今天或明天的收入、利润,这些纸面数字很重要,但并不代表全部。 真正值得关注的核心是,它解决了什么问题,有没有给社会、消费者提升效率、创造价值。 只要是为社会疯狂创造价值的企业,它的收入、利润早晚会兑现,社会最终会给予它长远的奖励。 基因决定了非如此不可 >> 选择做价值投资,是高瓴诞生的基因决定的,我们从第一天就笃信,非如此不可。 一方面,这个无比沸腾的时代让价值投资者对中国崛起抱有基于理性又超越理性的独特期待;另一方面,我们拥有在西方近距离观察金融市场发展的独特历程,特别是在机构投资者身上看到了一种回归本质的投资精神,这些积累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建树,无疑为我们树立了极高的行动标准。 而这其中,价值投资作为一种可以穿越周期、穿越迷雾的力量,成为高瓴基因表达的核心所在。 做,就做常青基金 在自力更生、因陋就简的创业伊始,我们就选择做一只价值投资常青基金。 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常青基金都是亚洲少有的模式,但我们仍然坚持做长期正确的事情,具体来说就是以下三件。 >> 我们不必做所有的事情,只需要做有意义的事情(We don’t have to do anything. We only do things that make sense)。 第4章 价值投资方法与哲学 >> 投资一般可从行业、公司、管理层这三个层面来分析。 看行业就要关注商业模式,这个生意的本质是什么、赚钱逻辑是什么;关注竞争格局,是寡头垄断还是充分竞争;关注成长空间,警惕那种已经寅吃卯粮的夕阳行业;关注进入门槛,是不是谁都可以模仿;等等。 看公司就要关注业务模式、运营模式和流程机制,管理半径有多大,规模效应如何,有没有核心竞争力。 看管理层就要关注创始人有没有格局,执行力如何,有没有创建高效组织的思维和能力,有没有企业家精神。 从持续20年的零售业研究谈起 客户精准,产品精准,盈利模式精准,不贪多求大,坚持专注和长期主义。 >第一,好市多的目标是让自己最想要的客户进来,让这些人产生最多的消费。 于是,它将会员费设定为65美元,把真正来买东西的人吸纳进来。 这在当时很创新,很多人甚至都认为这是骗子公司。 第二,简化供应链,只做3000个库存保有单位,精选品类。 这样一来,单品的采购规模大幅增加,比沃尔玛的还要大,这就使其商品单价比沃尔玛的还便宜。 第三,好市多以极低的价格将商品买进来,然后按成本价卖给消费者,不再考虑定价的问题,公司营收主要来源于会员费。 但有意思的是,对于有些成本价很低的商品,消费者不相信价格会那么便宜,或者说不相信那么便宜的商品是好的商品,于是好市多又把价格定得高于成本但略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 这样,它的营收就不仅仅来源于会员费,还包括零售价差。 研究驱动 >> 而是将研发的重点转移到了改进现有产品上面,不再作为游戏规则的改变者开发新品,因此忽略了消费升级的机会 世界上只有一条护城河 升维竞争力 >如果能够在变化的时代浪潮和市场环境中不断地创新,具备从一条曲线跳到另一条曲线的能力,我们就可以认为它具备了不 >> 字节跳动从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个性化信息推荐软件——今日头条起家,短时间内孵化出抖音、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飞书、悟空问答、图虫、微头条、Tiktok、Flipagram等众多应用。 字节跳动的内核就是强大的产品迭代能 >> 。 商业竞争本质上要看格局,要看价值,要升维思考,从更大的框架、更广阔的视角去看给消费者创造怎样的价值。 投资的生态模型 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对此深有体会! >评价创业者的维度有很多,既包括他能达到的高度,即能力;也包括维持能力的稳定性,即可靠性;更重要的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初心,即有没有做有意义的事。 对于投资人来说,看人就是在做最大的风控,这比财务上的风控更加重要,只要把人选对了,风险自然就小 第5章 价值投资者的自我修养 >> 从事投资的过程中,我渐渐发觉,投资一方面是对真理的探寻,探索外部世界;另一方面是谋求心灵的宁静,观照内心世界。 外不能胜人,内不能克己,投资恐怕难以成功。 就像许多人“懂得很多道理但依然过不好一生”一样,投资当中也有许多道理被反复提及,但许多人在应用时仍然不解其意。 比如“当别人害怕时,你要贪婪;当别人贪婪时,你要害怕”“价格是你付出的,而价值才是你得到的”“利润只是一种意见,而现金流却是一个事实”“你只有买得便宜,才会卖得便宜”“永远不要把买入成本当作卖出的决策依据”…… 所以说,价值投资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修行,这条路有时熙熙攘攘,有时冷冷清清,但一直在这条路上行走的人,实在不多。 能有更多的价值投资者同行,共同讨论和切磋,无论对于投资行业还是对于具体的投资人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第6章 与伟大格局观者同行 >> 格局大,则虽远亦至;格局小,则虽近亦阻。 拥有长期主义理念 >> 如果把眼光局限在未来三五年,或盯在具体的某个业务上,你身边的许多人都是竞争对手;但如果着眼长远,不断进化,可以和你竞争的人就很少了,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长远的打算。 所以,保持进化最大的价值在于竞争对手会消失,而自己才是真正的竞争对手。 拥有专注的执行力 >> 人精神不是把大事做好,而是把小事做到极致,相信“小我有力 选择与谁同行,比要去的远方更重要 >> 与发现伟大的商业模式相比,与拥有伟大格局观的创业者、企业家肝胆相照、甘苦偕行更令人激动和期待。 与惺惺相惜者,甘苦偕行,肝胆相照,人生快事也! >肝胆相照 >> 犯的错都犯了,反过来就实现了“打怪升级长经验”的过程。 创业活动本身最大的风险其实就是保持不变、不敢去冒险,如果创业者不去冒险的话,投资人就在冒最大的风险。 其实创新何尝不是一个冒险的过程。 企业家要合理控制风险,不去盲目冒险,但也不是一味追求零风险。 >不变 第7章 持续创造价值的卓越组织 >> 一家创业公司的发展历程,有高光时刻,也有至暗时刻。 在纷繁复杂的创业环境中,积极乐观的精神气质和管理文化能够使其处乱不惊。 因此,创业公司的组织管理逐渐成为一个被广泛研究和讨论的话题。 现状是,大多数创业者在生存与死亡的急迫问题上耗费了太多的精力,几乎没有多余的精力用在组织的内部管理上;同时,在各种形态的创业组织中,难以找到统一的、有效的管理范式。 但毋庸置疑,组织和管理创新是企业杀出竞争重围的核心动力,在某些时候,甚至成为决定创业成败的关键变量。 1912年,科学管理之父弗雷德里克·泰勒(Frederick Taylor)(33)提出科学管理理论。 诞生之初,管理学语言发源于工程学语言,它把员工看作被使用的人力资源,把组织看作可以准确调整和控制的机器,把管理看作可确定、可预测、可计划的事情。 这种情况可能更多的会出现在初创期,价值观趋同的一帮人朝着一个目标努力。 但组织成长到一定程度后,无为而治就过于理想化了。 >在我的设想中,无为而治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目标状态,管理者提供与公司文化契合的管理原则,而不是机械的管理制度或管理工具。 管理不再是克服随意性、约束无效者和违规者,而是搭建适合创业创新的能量场。 在一个有着自我生长动力的组织中,组织诞生之初的原始动能以及与外界交互获取的驱动力,始终大于由于管理摩擦、外界竞争带来的阻力,这样的组织可以营造出合适的工作氛围,发挥每一名员工的创造力。 激活组织:创建好的小生态系统 >> 一,要以学习为基础、以学习为取向,而不是为了最大化短时收益。 具体来说,首先,学习型组织要有生命力,能够像生命一样去繁衍,有“传帮带”的精神,有生生不息的能力;其次,学习型组织要有自我免疫的功能,能够处变不惊,在面对问题时清楚地思考、判断和推演,有不为所动的禅定精神,不仅能够想到彼岸,还能够想到抵达彼岸的路径;最后,学习型组织要有系统作战的机制和精神,把工具化和匠人精神结合起来,就像在现代化作战中,一个在前线作战的大兵的工具包是齐全的,而这些工具包由后方团队专门开发与支持。 闯入智能时代:产业互联网 >> 2013年10月,周胜馥在中国香港创建的货拉拉,凭借创始团队敏锐的市场嗅觉,于2014年进入内地,以平台模式连接车和货两端,得到迅速发展。 其核心亮点在于两点:一是凭借移动互联网的数据赋能优势,实现了货主与运力的最优撮合,把最能满足需求的运力匹配给最合适的货主;在此基础上,随着用户数据的不断积累,运力的配置也在不断优化,从车货的简单匹配升级为良性互动,比如,让有经验的运力服务更加个性化的货主,提升平台的整体服务体验。 二是依托卓越的创新力、执行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快速形成平台规模和车网密度,通过“智慧物流”等技术手段,把规模优势真正转化为成本优势,降低物流成本。 正是基于以上特点,货拉拉在创办不久,就创造了平均10秒内响应、10分钟内到达的行业新标准。 货拉拉的科技创新实践,根植于深厚的物流运营经验,凭借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优势,提升了物流信息化效率,改善了货运司机的生产和生活,也诠释了“最好的技术不是颠覆,而是激发实体产业的巨大潜能” 价值创造赋能路线图 >> 客户是价值的定义者,以合适的价格、合适的品质满足合适的客户需求,这时价值才能够充分表达;厂商是价值的生产者,如何满足定义者的要求,这考验了生产者的认知能力和组织生产水平。 创造新起点:实体经济巨头的价值重估 >> 果说风险投资是在为行业培育最具创新力的挑战者,成长期投资是在为行业塑造最有竞争力的领导者,那么并购投资更像是站在产业的角度重塑行业、引领行业转型升级的逻辑和路径。 第10章 永远追求丰富而有益的人生 >> 第一是“守正用奇”,就是要在坚守“正道”的基础上激发创新;第二是“弱水三千,但取一瓢”,就是一个人要在有限的天赋里做好自己最擅长的那部分;第三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就是指只要好好做自己的事,成功自会找上门来。 >> 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理性的好奇心、诚实的品质、思考的独立性,再加上一些同理心,并且有长期奋斗的心态,那么能否获得成功就只剩下运气和大数法则的问题。 长期主义的人才观 勤于思考,勇于表达,才能与这个世界有更多的交互,才能让更多人了解自己,要记得在切磋中定会收获新的认知,也许真的会获得被帮助的机会。 >勇敢表达,就是在争取难得的学习和被帮助的机会。 >> 勇敢表达,就是在争取难得的学习和被帮助的机会。 教育和人才是永不退出的投资 >> 我希望通过投资和公益把创业者、企业家、科学家连接起来,把坚持价值投资的投资人连接起来,把商业头脑和科学知识连接起来,把商业文明和人文精神连接起来 >> 未来的入口是科学和教育,有一条解决今天很多现实问题的根本路径,那就是兼具人文精神的科技创新,尤其是基础科学的创新。 用“科技+”做正和游戏 >> 第三,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对围绕这个生态的所有东西,甚至超出这个行业的东西保持好奇。 我之前在未来论坛上讲,“人类生而好奇”,如果说我们生来就有一个特质的话,那就是好奇。 第四,做全面的通才。 因为科技不断在变,你自己也要变,变得更加全面。 总是在进化的人,未来才有机会。 理解趋势,拥有同理心,保持好奇,做全面的通才,这就是新时代CTO的四个特质,谢谢大家! 2019年11月23日,在高瓴2019年度CTO峰会上的演讲。 这也是拥抱新时代的每个人应该修炼的四个维度,无论是企业家谋求经营和发展,还是个人追求丰富充盈的人生,都具指导意义。 mark,do it. >理解趋势,拥有同理心,保持好奇,做全面的通才,这就是新时代CTO的四个特质, 论一个投资人的自我修养 >> 大家共同研究,又独立决策,既发挥了大平台上大家互相纠错、互相反馈的机制优势,同时又能让大家拥有独立判断的自由 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要义。 >格局观的第一定位,是你能否为社会不断地疯狂地创造长期价值 >> 投资人比的是品质与心性,企业家比的是品质与格局观 邱国鹭:高瓴是真正地把一级市场投资、二级市场投资结合得很好,把投资跟实业结合得很好,是提供解决方案的资本。 这个能力圈的拓展是全方位的,不止于见解跟学识。 下面我问你几个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从高礼价值投资研究院的学员中收集来的。 其中有一个学员问:“假如你能够‘穿越’回15年以前,遇到当时刚刚创建高瓴的张磊,你可以跟他说一句话,你会说什么?” 邱国鹭:你会告诉他要在北京买房对吧? 张磊:太多话要说了。 不是在北京买房的事。 我觉得最重要的一句,还是要精心选择自己的同事,选择合作伙伴,选择投资人,把选择做好。 这些精心的选择,只要有一点点偏差,都有可能带来不一样的结果。 心灵宁静,“延迟满足” 世上诸般事,也跑不出这个道理。 >还是要有个好心境、好家庭、好身体。 投资这项事业进行到最后,反映的是你个人的真实性情和价值观。 健康的环境和心情是长期修行的结果。 成功诚然需要运气和际遇的配合,但能否幸福地去做投资,则掌握在你自己手里。

坚持高质量“生态出海” 长城汽车海外年销突破30万辆

坚持高质量稳健发展,2023年1-12月,长城汽车销售123.07万辆,同比增长15.29%;

结构调整见成效!2023年12月长城汽车终端交付增至13.84万辆,创当年新高;

新能源销量翻倍,2023年1-12月,长城汽车新能源累计销售26.20万辆,同比增长98.74%,历史最佳!

海外年销超30万辆,2023年1-12月,长城汽车海外销售31.60万,同比增长82.48%,历史最佳!

品牌逐级向上,2023年,长城汽车20万元以上车型销售22.58万辆,占比达18.34%,比去年同期提升了3.07个百分点,历史最佳!

2024年1月3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发布2023年12月产销数据。 2023年12月,长城汽车销售新车112,502辆,同比增长45.27%;其中新能源车型销售(含新能源商用车)29,858辆,同比猛增168.97%;海外销售33,476辆,同比增长64.94%,连续5个月月销超3万辆。 受益于产品结构调整,长城汽车终端销量持续向好,2023年12月终端交付增至138,410辆,创2023年月销最高!

2023年1-12月,长城汽车累计销售1,230,704辆,同比增长15.29%。 其中,海外累计销售316,018辆,同比增长82.48%,创历史新高!随着更多全球化战略车型成功出海,截至目前,长城汽车海外销量已超140万辆。 2023年全年,长城汽车新能源销量翻倍!累计销售262,003辆,同比增长98.74%。

品牌逐级向上,2023年,长城汽车20万元以上车型销售225,767辆,占比达18.34%,比去年同期提升了3.07个百分点!

2023年,长城汽车坚定智能新能源发展道路,完善智能新能源产品矩阵,坚定“生态出海”,持续为全球用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 2024年,基于更加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长城汽车将继续以用户为中心,坚持长期主义,坚定全球化发展,全面发力新能源和智能化。

五大品牌全面发力智能新能源 实现全场景、全品类覆盖

2023年,长城汽车以森林生态体系为基础,五大品牌全品类布局、商乘并举,爆款车型接连上市,实现全场景、全品类覆盖,全面发力智能新能源。 强劲的增长势头,为长城汽车2024年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哈弗 2023年哈弗品牌全年销量达715,188辆,同比增长16.00%;其中哈弗新能源全年销量达77,461辆,同比猛增648.56%。 2023年,哈弗品牌全球累计销量突破900万辆,成为首个全球销量逼近千万的中国SUV品牌。 “国民神车”哈弗H6激荡12年,全球累计用户已超过400万。

哈弗作为全球SUV专家,2023年,进行了品牌的战略扩容,正式推出全新的新能源产品序列。 依托全球首创的长城Hi4智能四驱电混技术,哈弗枭龙系列、哈弗猛龙车型在2023年先后上市,并凭借技术创新优势,赢得市场好评及用户认可。 哈弗二代大狗PHEV车型,以“可城、可野、可电”的全场景潮野生活方式,快速占领新能源轻越野市场新蓝海。 哈弗品牌以城市+越野+轻越野的SUV全品类阵容,取得在新能源时代的阶段性成果。

致力于“以用户为中心”,2023年,哈弗品牌全力推进新能源渠道落地,为用户创造“不止于车”的美好生活方式体验。 哈弗品牌迅速搭建起专属、独立的新能源销售服务网络,并以多个销售区域分布,精准辐射到全国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魏牌 2023年魏牌累计销售41,602辆,同比增长14.35%。 魏牌以高山+蓝山组成“大六/七座双旗舰”,持续夯实高端智能新能源品牌形象,赢得广大中国家庭信赖,用行动践行“美好之行始于魏”的品牌主张。 高山四驱行政加长版率先搭载长城汽车领先的“Hi4性能版”智能四驱电混技术,拓宽中大型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发展路径,基于独一无二的新能源MPV专属平台、多变大空间、航母级安全、豪华头等舱、电四驱混动等产品优势,重塑新能源时代独一无二的MPV全新标准。

2024年,魏牌将持续迭代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电混技术,为中国家庭带来更多美好愉悦地出行体验。

坦克 2023年12月销售17,312辆,2023年累计销售162,539辆,同比增长31.21%,其中,坦克Hi4-T车型累计销量33,993辆;坦克300上市3周年,已累计拥有28万车主。 截至目前,坦克品牌累计销量突破37万辆,连续36个月蝉联中国越野SUV销量第一,已成为新能源越野车用户的第一选择。 2023年,坦克以“越野+新能源”技术路线,越野超级混动架构Hi4-T为基础,布局越野新能源家族矩阵,拓展越野用户使用场景,成为兼顾城市与越野、商务与家用、豪华又节能的新选择。

欧拉 2023年12月销售10,026辆,连续8个月销量破万,年度累计销售108,518辆,同比增长4.35%。 2023年,欧拉宣布“ALL IN 女性赛道”,以底线思维和长期主义探索高质量发展路线,深耕品牌差异化价值,全面进阶品牌2.0时代。

秉承着品类创新理念,2023年,欧拉陆续推出了2023款好猫&好猫GT(尊荣型)、2023款芭蕾猫、闪电猫暗夜版,依据用户需求不断推动产品升级。 作为汽车领域唯一的女性新能源汽车品牌,欧拉品牌成立五年,全球用户达到44.6万,成为汽车百年发展史以来独一无二的存在。

2024年,欧拉将迎来产品大年,计划推出A级、C级等多款全新高品质车型,实现A0级到C级市场的全面覆盖,为用户带来更多优质体验。

长城皮卡 2023年12月销售16,032辆,同比增长16.88%;2023年累计销售202,330辆,同比增长8.46%,长城皮卡连续26年销量第一,国内终端市占率近50%,中国每卖出两辆皮卡,就有一辆是长城。 作为首个突破50万辆的中国高端皮卡品牌,长城炮更是已累计40个月销量超万辆,蝉联中国皮卡销量冠军。

2023年,长城炮发布中国首个6X6超级越野平台,以及发布基于Hi4-T打造中国首款大型高性能混动皮卡山海炮PHEV,引领“皮卡4.0全场景智能新能源”时代。 长城炮持续进行品类创新,先后推动金刚炮AT车型、2023款长城炮、山海炮等多款车型焕新上市,进一步拓展皮卡品类。 同时,长城炮用户运营体系全面进阶,形成山海营、山海行、山海好物的山海文化体系,全面赋能用户跨山越海。

生态出海见成效 海外年销突破30万辆大关

2023年,长城汽车全球高质量发展进入收获期,生态出海见成效,海外年销量首次突破30万辆!2023年8月,长城汽车海外销量首次突破3万辆,随后连续5个月月销突破3万辆。 骄人业绩背后是长城汽车生态体系实力的支持,是26年海外长期主义投资的成果,是用户对长城汽车积极布局高价值产品,持续提升服务标准的信赖与热爱。

2023年,“ONE GWM”品牌战略全球启动,在全新战略指引下,长城汽车全面整合优势资源,从产品规划、传播效率、渠道效能、用户服务等维度,全面提升品牌势能,成为中国汽车生态出海的新范本,引领中国汽车高价值品牌形象。

长城汽车五大品牌全部实现出海,哈弗H6新能源、坦克500新能源、欧拉好猫、魏牌摩卡PHEV等多款高价值智能新能源产品成功出海,加速布局。 多品类、多动力组合的出海路径,满足全球更多市场的用户需求、产业政策,魏牌摩卡PHEV(Coffee 01)、拿铁PHEV(Coffee 02)和欧拉好猫三款车型获得欧洲E-NCAP五星认证。 长城汽车的造车实力与品牌成长速度受到全球关注,经受全球的市场考验,在全球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

2023年,长城汽车成功举办全球投资者大会,提出以全产业链布局海外的体系力优势,重新定义中国汽车品牌出海成功新标准;长城汽车全球领先的智能新能源产品技术实力,受到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海外经销商投资人的高度认可。

过去一年,长城汽车在海外的本地化生产布局加速,先后推进了巴基斯坦KD工厂、厄瓜多尔KD工厂,马来西亚KD工厂新项目的签约和投产,在乌兹别克斯坦等市场,长城汽车也联合合作伙伴,积极推动本土化生产,走出了一条“整车制造+供应链体系”出海的新路线。

2024年,长城汽车将坚定不移的落地“生态出海”新模式,开拓更多海外市场,布局更多智能新能源产品,打造海外销量的新增长极,推动长城汽车全球化品牌的厚度与宽度,以极致的体验与服务赢得全球用户的信赖。

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企业经营业绩稳健发展

造车34年,长城汽车一直坚持长期主义和高质量发展理念。 2023年,面对复杂的竞争环境,长城汽车选择“不以牺牲企业良性发展为代价”实现了销量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2023年,长城汽车智能新能源车型接连上市,海外市场不断拓展,助推高价值车型占比提升。1-12月,长城汽车20万元以上车型销售累计225,767辆,占比达18.34%,比2022年同期提升了3.07个百分点!

2023年11月25日,长城汽车首个高端越野制造基地——长城汽车荆门工厂年度10万辆整车下线,这不仅是长城汽车开拓高端市场的实力印证,也是中国汽车品牌向上的里程碑。

与长城汽车不断探索高端化和高质量发展相对应,长城汽车经营业绩发展持续向好,盈利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前三季度,长城汽车营收分别为209.39亿元、409.33亿元及495.32亿元,实现阶梯性持续增长。 2023年前三季度长城汽车归母净利润为49.95亿元,实现季度连续环比增长;第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0.58亿元,创造历史最佳。 长城汽车2023年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持续提升!从第一季度的16.07%,提升至第二季度的17.41%,第三季度毛利率增长至21.66%。 2023年,长城汽车单车售价从第一季度的13.20万元,提升到第二季度的13.68万元,第三季度更是达到14.36万元,环比提升0.69万元,同比提升1.20万元。 笃行全球化,拥抱新能源,坚持长期主义和高质量发展。 2024年,长城汽车将继续以森林生态为支撑,以全球为版图,以产品为推力,全面发力新能源市场,构建全球品牌影响力,加速企业进阶发展,开启2024新征程!

试述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必要性

企业所得税法两税改革与合并的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实行的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既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又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 在分析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诸多差异,指出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并存的弊端,从而提出统一两个所得税法的设想,从不同侧面探讨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必要性。 为此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合并的原则和方式进行了探讨,并最后就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核心内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一套企业所得税法法律体制也建立起来了。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纳税主体的不同,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确立了企业所得税(应该说是狭义的说法,只适应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简称为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两种法律体制并行的局面。 这二部企业所得税法制度已不能符合现代企业所得税法的前进方向,故本文拟就两税改革与合并的相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初浅看法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的历史发展与现状1.1、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历史发展解放初期,在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只剩下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国有企业实行利润上交的制度。 集体企业依1950年政府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在1958年的税制改革后称为“工商所得税” [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实行对外开放。 1984年9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标志着国家与国营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以法律的形式初步规范下来。 1985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城乡集体企业取得了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它所得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了。 而相应的私营企业经济在改革开放后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了正确引导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务院于1988年6月发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此,我国的内资企业以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种企业所得税并行的体制确定下来了。 而在外资企业所得税的领域中,在实行改革开放后,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国家也相应的颁布了二部法律,一是1980年9月1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两部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初步确定了涉外企业的所得税法体系。 1.2、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所得税三税并立的格局,形成了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巨大差距。 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却存在着这么多所得税制度,为了统一企业的所得税法律制度,解决我国国内企业所得税存在的矛盾,国务院决定对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并于1993年11月2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并废止了原来的内资企业的所得税法律。 这样我国各种内资企业所得税开始走上了统一的道路,使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在涉外税制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外资引入的不断扩大,原有的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在很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及立法中的不足之处日益显现出来。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在总结前两部涉外税法实行10年来的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7月1日实行。 至此,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适应内资企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适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基本法的两税并行的局面。 这二部企业所得税法体系为我国的税收征缴和管理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纳的基石和准绳。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而制定的,是为我国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基本规律。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以来,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陆续推出一系列相适应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解决和完善现行的征纳税和税收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为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征纳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同样,适应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法在实践中不断也得到了完善和、改进与创新。 针对我国各地方出现的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对外开放程度与深度的逐步加深,各地方政府也以这一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形成了自己一套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为涉外企业缴纳所得税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同时为了吸引外资,各地方也相继推出了自己的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这二套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为我国税收产生了巨大作用。 第二章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我国现行的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除对统一扣除项目,如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允许税前扣除外,其他各项规定均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纳税义务人规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则以在我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纳税人,是按照属人和属地管辖权所作的规定,并不强调以“独立核算’为标准来确定纳税义务人。 第二,税率高低不同。 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外资企业所得税被分解为30%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前者归属于中央财政,后者归属地方财政,并由其决定征收或减免。 目前各地政府为吸引外资,一般均暂免征收地方所得税。 内资企业所得税本着照顾中小企业的原则,还设置好二档照顾税率。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儿(含3万)以下的,暂按18%的税率执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儿(含10万)的企业,暂按27%的税率执行。 外资企业所得税主要本着地区优惠的原则,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沿海开放地区,可依法享受15%和24%的优惠税率。 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分内、外资分立的两套制度,税前列支标准和税收优惠不一致。 外资企业平均负担率为11%,内资企业平均负担率为22%,国有大中型企业负担率为30%[2]。 第三,计税依据不同。 在内外资企业税前扣除标准中,如在工资和福利费列支、捐赠列支、业务招待费、坏账准备提取比例等,内资企业明显严格于外资企业。 对企业资产税务处理,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估计的净值比例,内资企业为固定资产的原价的5%以内,外资企业为不低于原价的10%[3]。 对于向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扣除,内资企业只能扣除和同类同期金融机构利率内予以扣除;而外资企业,只要提供证明文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同意后,准予列支。 第四,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远远高于内资企业,主要是对特定行业、项目的定期减税、免税。 如对生产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给予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特定地区和产业项目降低税率纳税,如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14%的税率;对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外国投资者将利润再投资返还40%的己征税款。 外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设备40%的原值可以在税额中予以扣除,等等。 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法改革与合并的必要性3.1、经济全球化的需求。 二十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科技等各方面飞速发展。 而经济的全球化让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的命运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特别是在步入21世纪后,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 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这意味着,任何国家的地区,只有不断的使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的要求,才能使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融入国际经济潮流,分享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分工带来的好处,使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得到更快速的发展。 而我国的改革开放也预示着我国开始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 改革开放意味着中国以崭新的姿态拥抱世界,接受这一浪潮带来的改变。 中国出现外资经济,在外资经济所得税法上,产生了涉外企业的所得税法体系。 纵观各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都是以一税法体系出现的,也就是说,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各国立法方向和趋势。 中国是否融入到这股统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浪潮中来呢?3.2、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中国加入WTO是中国加入全球化浪潮中的又一里程碑的事件。 中国的入世也意味着中国已成功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进程中,并成为了其中重要的一员。 为了履行WTO的涉税规则和义务,中国的税法制度也将做相应的调整,从而与各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达到尽可能的完美。 在各国的经济活动日益密切的今天,对企业所得的纳税成为各个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税收法律的不协调,必将导致各国税收的冲突,通常表现了国际重复纳税。 所以改革当今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也是我国履行WTO的规则的行为。 我国加入WTO后,税收制度与其他的法律制度一样,面临着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迫切需要根据WTO规则并结合我国实际进行改革与完善,以利涉及税收的资本流动、人员流动、物资及信息流动能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更快地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经济主权和经济利益。 WTO涉税规则包括:最惠国待遇要求,国民待遇要求,反补贴要求,统一性要求,透明度要求等[4]。 根据WTO的最基本规则-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俗称内外无差别原则,指缔约国双方相互承担义务,保证一方公民、企业在另一方的领土上享有与本国公民、企业同等的待遇。 它体现了平等的、非歧视的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提供了确切的、可比照的待遇标准,并使外国人与本国人在同等的经济条件下竞争和取得利益。 实际上往往存在着两种不平等的现象:次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 引起争论比较大的是前者,我国有关部门也正在着力解决外国公民、企业在我国的次国民待遇问题。 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超国民待遇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就是一种超国民待遇,这在我国引进外资的历史上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制的不统一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出。 在当前形势下,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对我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改革,制定统一的所得税法,与国际接轨,显得尤为重要。 3.3、税收新理念促使税制改革。 我国的经济是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中来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可以说包办了一切的事情,同时也出现很多权限漏洞。 政府的财政职能是长期“缺位”或者是“越位”,而建立公共财政需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 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税收理念只有建立新的公共财政,树立全新的税收理念才能进行税收体制改革。 税收新理念需要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也必将对现实的税收管理产生作用。 税收新理念在产生以来就迫切需要运用到现实实践中来.伴随着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法上新理念的出现,企业所得税法也将做出一系列的改动.在莫良元等人著的《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创新》中把这一新的税收理念表述为:征税之道在于公正,纳税之道在于公平,用税之道在于公开[5]。 不错,当今的政府已不在是位于万民之上了,而是为民众服务的。 其所制定的法律,也应该保持公开、透明和公正。 同样的,企业的所得税法作为税收管理的准则,也应该坚持这“三公”。 这样的理念已逐渐在民众中扎下了根,他们也急切这些新的思想运用到企业所得税法中。 同时,当今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思想就是二税统一为一个实体法,而在国外,已早已得到了实现,表现出来的优越性也是现在中国二种企业所得税体系所不可比拟的。 于是,企业所得税法也到了应该作调整的到时候了,但到底怎么改革是统一还是其它办法,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3.4、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导致竞争的不平等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都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的,是以当时的背景下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的规定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征纳和管理已发生了巨大变法,有些法规现在已显得不是那么的合理。 就税制而言,判断税制的优劣,理论上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效率标准和公平标准[6],但是在实践中上述标准很难计量。 因此在实践中通常是从以下两方面来进行综合评价,一是现行税制能否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一是税收收入能否满足政府的需要。 特别是内外资两种企业的所得税纳缴的巨大不同,这种不同是建立在法律主体上的不平等。 针对不同的法律主体制定不对的制度,这是现代法律观念中的最不平等的。 由于名种优惠政策的存在,内外资企业的税负明显不平衡。 外资企业中的优惠政策是内资企业所无法享受到了。 而内资企业在国内不成文的优惠,也是外商所无法得到的。 这些法律上的平等,必将导致竞争上的不平等,使得国内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削弱了竞争力,无法与相同水平下的外资竞争,而外资在中国的市场也受地方保持主义的影响。 第四章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内容探讨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具体包括“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纳税人,以法人的独立核算为纳税人,以解决日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纳税主体难以界定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使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界限更加分明。 二是统一税率,降低税负。 三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取消针对主体的优惠,把优惠的方针统一到以产业性优惠为主,地区性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上来。 四是统一税基,包括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和统一资产的税务处理。 工资、捐赠、利息费用支出、呆账与坏账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的税务处理都要统一;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股票发行溢价、股息和资本利得的税务处理都要更加规范。 下面让我国来设想一下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各个具体内容。 5.1、税法名称和纳税主体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内资企业称为企业所得税法,而外资企业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很明显,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按一般理解和国际上的惯例,应该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二部法律。 合并后的两税是否也应该叫“企业所得税法”呢?“企业所得税”无法涵盖从事营利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若以“公司”又将缩小主体范围,二种公司形态以外的组织形式都会被排除在外。 我们认为,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以《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中民事法律主体的规定为依据,界定“法人”作为基本纳税单位,并兼用注册登记标准和住所标准认定居民法人和非居民法人。 对按我国法律成立和住所设在我国境内的法人,认定为中国居民法人,对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课税否则为非居民法人,仅对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课税。 而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行法人所得税,使纳税主体一日了然。 “法人所得税”能很好的与我国建立的法律系统的企业形态相衔接,并且与国际上通用的叫法相接轨,有利于简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过程。 且“法人”理论在国外经过200多年的了展已很成熟了。 但法人的说法也会涉及到非盈利的单位部门,如政府机关,如果对这些法人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显然是不正确的。 5.2、税率设定现行税率,内资企业有三档,外资企业有一档.由于过多的税率优惠政策,容易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的较大差距。 据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为25 %左右,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为15%左右[9]。 这种税率的设置,不仅使外商投资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过大,也使内外资企业间的适用税率差距较大,不利于公平竞争。 第二,同是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处在不同的地区而适用不同的税率,一是使同行业企业间税负不平等;二是未能鼓励外资流向经济不发达地区。 第三,内资企业所得税为照顾小企业设置的27%和18%两档优惠税率,存在着因转换级次而额外增大税负的矛盾。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设计,目前面临着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税率水平的确定;二是税率形式的选择。 税率水平的确定,体现了征税的深度,表明了财政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负担能力;税率形式的选择,体现了征税的目的,实质是对公平与效率原则的选择。 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也就是说,流转税已在所得税前进行了调节,取得了绝大部分税收收入,因此所得税率不应设计的太高。 确定合理的税率,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核心问题。 本着鼓励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同国际惯例接轨,应保持税率相对稳定的原则。 在设定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时,我们应该考虑几下几个因素:第一,从现实国情出发,保持现行的政策的连续性和前瞻性。 应该说,我国现行的内资企业的目前的实际负担还是比较合理,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关不大。 暂行保留对外资企业的部分引导性的优惠政策,明确过度的期限。 使总体税负在短期不会有过大的增减。 第二,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保证所得税的收入水平。 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们所得税收入的比重大约保持在20%左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35%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29.4%的平均水平。 第三,保持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税率相当或略低水平。 不应与主要的贸易伙伴的差别太大。 从我国周边的同家来看,企业所得税最高的印度,最低的是我国的香港16.5%,其它国家如日本,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和新加波和30%上下。 西文发达国家的税率大多在30%-40%之间,如英国为33%,美国为34%,法国为33.3%,西班牙为36%[10]。 从世界税制发展的均势看,降低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必然趋势。 在考虑各个同家的税率基础上,尤其考虑与周边国家的税率比较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同时还应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和国家财政与企业的承受能力,然后再考虑我国的税制结构.因此笔者认为总体负担税率应不超过25%为宜。 就设计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上面,有二种形式可以选择: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收入弹性大的优点,在稳定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的调控功能较强,符合“量能课征”的税收公平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作用。 累进税率也可以有效地体现出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照顾扶持精神。 比例税率具有三个优点:一是课征简便易行,可以减少征管漏洞;二是透明度高,税收负担水平清楚明确,便于分析,有利于企业提高效率;三是比较公平,有利于企业在平等的税收环境中开展竞争。 其缺点是稳定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功能较弱,难以体现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根据我国大中小企业并存、现代化工业与手工业并存的格局,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并且采用相对较低的税率。 我们可以以10万元为划分标准,设想我国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的实行二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所得额 10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上 企业所得税税率设定 20% 30%5.3、税收优惠政策的统一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优惠内容、优惠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处理,是两税合并的关键和难点所在,是重中之重。 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和实施,不仅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实际税负,更关系到经济稳定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 当前,对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调整存在一些片面的看法,其中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一是认为要根据WTO对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个面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二是认为要取消区域性的税收优惠,中西部地区也不例外,对中西部的支持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公共财政支出来解决。 三是认为如果取消外商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那么将会影响我国招商引资。 其实我国的低税率并不是吸引外资的首要原因。 外商也并不是把企业所得税是否优惠作为他们投资地点的首要考虑因素。 外商们认为,虽然中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但是缺乏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人力员素质管理、投资法律环境等方面都没有为外商投资做好准备。 这些问题随着《民法通则》和二部企业所得税法为他们解答了一些问题,所以中国的投资活动才开始活跃起来。 我们可以得出: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在外商投资决策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但它决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除一些台资、港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向税收更为优惠的东南亚地区,绝大多数企业还是选择继续留在中国,加大投资比例,以达到控股的目的。 他们走的是一条“合资-控股-独资”的道路。 东南亚国家积极仿效我国吸引外资的做法,降低税率,跟我国争夺相对有限的资源,他们提出了更为优惠的税率,新加坡免15年,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免8年。 相比而言,我国的税收优惠并不是最优惠的。 随着周边国家的相继采用,低税率优惠政策并不是很具有吸引力了。 最主要的是中国有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 国内有些地区的资本过剩而又竞相“招商引资”,无疑强化外资企业的竞争优惠,进一步压缩国内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生存空间,从而根本削弱中国工业化的基础。 而且据测算,如果优惠政策吸收10%的外资,我国则损失5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来吸收30亿的美元的外资[11]。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还需保留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己成为人们的共识。 但税收优惠政策应体现什么原则,还处在探讨当中。 笔者认为,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即把对内资企业实行的多元优惠目标与外资的地域优惠目标统一到产业优惠目标上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林牧业,充分体现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不分内外资企业,不分经济性质,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但是对一部分外资的优惠政策,有期限的可以作为过渡执行到期满为止。 第一,尽可能地减少税收优惠,避免因过多优惠而产生的征管漏洞。 取消应由财政支出解决的劳动就业、校办企业等优惠政策。 适度保留国家急需发展且投资数额大、投资回收期较长的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优惠。 第二,实行产业政策为主、区域政策为辅、产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相结合的优惠原则。 区域政策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转移。 由区域性优惠向产业优惠转移,增加产业倾斜力度。 鼓励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等具有高科技含量、技术密集性的企业;鼓励在“老、少、边、穷”地区投资新办的生产性企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第三,实行国民待遇。 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同等的优惠。 由于产业优惠增加,优惠的区域相应扩大,不会对外商投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降低外商的投资热情。 第四,制定优惠政策的权力要高度集中,应通过立法手段加以明确,既可以排除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又可使优惠政策有较高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第五,优惠政策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制定必要的限制条件,要求在优惠期限内产生一定的经济效果,以达到税收优惠所需要的效率目标。 第六,优惠方式。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侧重于降低税率和直接的定期、定额减免税,优惠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 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税收优惠从直接减免税为主转向间接引导为主,较多地采用加速折旧、税收抵免、专项费用扣除等方式,以达到对特殊行业、企业的鼓励、扶持和引导的目的,真正体现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结 论统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绝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是我国逐步与世界接轨的法制改革进程的重要一步,需要与财政体制相协调,与其他税种相协调,与征管制度相协调。 当前,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己经成熟,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遵循国际惯例的原则,我们应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以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 参考文献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4月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4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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