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北京城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城乡”)是一家大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控股集团,其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近年来,北京城乡的股价表现亮眼,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本文将深入分析北京城乡的业务模式、竞争优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揭示其股价上涨背后的逻辑以及它对首都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北京城乡的业务模式
北京城乡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北京市及周边地区的多个核心区域拥有大量土地储备,主要开发商品住宅、商业地产和产业地产。城市建设:公司参与北京市及周边地区的道路、桥梁、管道、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公司投资运营北京市的多条地铁线路和公交线路。环境保护:公司在北京市及周边地区开展水污染治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北京城乡的竞争优势
北京城乡在行业内拥有以下几个主要竞争优势:土地储备:公司在北京市及周边地区拥有丰富的土地储备,为其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政府背景:公司是北京市国资委旗下的企业,在获取政府资源和支持政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综合性业务:公司横跨房地产、城市建设、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业务协同性强,可以形成良好的产业链优势。品牌效应:公司在北京市场拥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信誉度,在消费者和投资者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北京城乡企业,其业务对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在未来,公司有望继续受益于北京市经济的增长和房地产市场的回暖,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历程?
20年前的一次重要会议20年前,正值烟花三月的时候,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经济学院的领导和专家学者,24个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与专家,齐集历史文化名城扬州,以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社会发展为专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研讨。 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许多专家学者和领导都作了非常重要的发言。 会议进行了5天,来自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154位代表,百家争鸣各抒己见,一致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不能脱离经济社会的发展,如果结合得好可使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两全其美,反之则会相互对立,两败俱伤。 这次会上还有许多专家和代表很好的发言和意见。 文化部文物局的代表郭旃(时任文物处副处长)在会上也做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的几点意见》发言,着重提出:“要牢固确立文物必保和保护文物古迹同发展经济相统一的观点……把完善地保护优秀的文化遗产,实现城市生产、生活的现代化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的目标。 ”确立了这个观点,历史文化名城就会在良性循环中健康地发展。 那么,怎样把文物保护和发展经济统一起来呢?郭旃说:“ 要把文物古迹保护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摸清各项资源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出全面、科学的总体规划来,合理地管理、开发和利用各项文物资源。 对任何一个事物,如果没有宏观的认识,不能全面地分析与这一事物有关的纵、横各个方面,就不能有高水平的指导,也就不利于有效地把握这一事物的进程。 目前把文物古迹保护作为名城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内容来讨论,并从规划的角度,针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论证保护文物古迹的重要性和合理有效的保护方法,提出实施的设想,这一切无疑都是很好的。 这将可以逐步消除名城保护工作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论事、四处救火的被动现象。 可以相信,有了文物必保的意识,把文物保护事业合理地纳入名城的总体规划,就不难走出一条协调发展的道路。 ”郭旃在发言中还提出了“如何在历史文化的发展中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和发展名城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而又长期的支持”的意见,现在看来仍然是很重要的。 这次会议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如机构调整、人事变动等等,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未能继续关心、指导、支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发展工作,特别是未能把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历史名城的保护与建设统一协调起来,是一件很大的憾事。 比如大的经济项目的安排、房地产的开发,甚至工农业、三产的规划布局等等都掌握在经济社会发展部门的手里,如果他们继续关心历史名城的保护,对此予以合理的安排,城建和文化文物部门花费天大的气力也难办到的一些事就可以很好地解决了。 如果形成了对立,事情就难解决了。 20多年来,我们常说“累战累败”的事情太多了,造成文物的极大损失。 真正贯彻“两重两利”方针关于“两重两利”方针的认识,我曾经在一篇《有中国特色的文物建筑保护理论与实践科学》的文章中回顾了建国以来的经过和实例,认为:“保证重点,分等分级、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是文物建筑保护管理的重要经验。 世界上的事物总是千差万别的,完全一样的很少,或是根本找不到这是客观的存在。 对待不一样的事物,处理的方法也不同。 根据这一客观的存在,40多年来,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解决文物建筑保护与各种情况下所产生的矛盾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要真正贯彻“两重两利”方针,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客观地权衡文物保护和新建设两者之间的轻重,合理地解决。 有下列几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当某一古建筑和文物古迹十分重要而又不能搬动,如果与新的建设发生矛盾时,这一新的建设就要为保护重要文物古迹让路。 如果某一新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要而又必须在这一古建筑或文物古迹的位置上进行时,这一文物古迹就要为新建工程让路。 如果这一文物古迹的价值不是很大,即在做详细的测绘、记录之后,予以拆除,把记录资料留作研究参考。 如果这一文物古迹价值重大,即把它迁移他处重建保护。 如果古建筑和文物古迹的价值重大,又不能搬迁他处,新建工程也必须在古建筑所在位置进行时,就要采取工程技术上的措施把文物古迹在原地保护起来。 文物、古建筑、古城镇 保护史上的三个里程碑城市更是人类文明集中的焦点,因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但是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逐步在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中明确和深化的。 回顾一下我国文物、古建筑、古城镇保护的历程,大约可分为三个阶段,也可以说是三个里程碑。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首次把古建筑列入了文物保护的范畴。 中国的文物保护有着上千年的悠久历史,从前把文物称之为古董、骨董,指的是金石、陶瓷、书画、简牍、印章、雕塑、玉器、琴书等等,而古建筑则为工匠之作,不能进入文物的行列,因此也就不去加以保护了。 19世纪末期和上世纪初期,我国一些开明人士、进步学者们认为中国的古建筑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同样是“国粹”,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进行调查研究,整理出版,发扬光大。 于是,由朱启钤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营造学社,并相继由梁思成、林徽因、刘敦桢等主持。 建国前中共中央派人请梁思成等编制发到解放军中的《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要求在解放全国各地时,注意保护文物建筑。 在这些项目中,就把当时的北平作为一个完整古城来保护。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把古城、古镇作为文物来全面加以保护,未能受到重视,以致引起了对大量古城风貌和文物古迹的破坏。 绝大多数的城墙、城楼和街市公共建筑,如城楼、钟鼓楼、牌楼等等被拆除。 而后由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家城市建设管理总局提出了报告和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单,经国务院审定后公布了。 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不仅使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能更好地纳入城市建设的范围,而且扩大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界限,可以更好地考虑周围环境和彼此之间的联系,组成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这一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措施,是一次重大的发展,可以说是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第二个里程碑。 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第三次发展,就是这次以经济学界为主所倡导的,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进行的讨论。 这对历史文化名城(包括文物古建筑、文化传统)的保护、规划、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虽然很多,有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交通的、游乐的(如承德避暑山庄)等等,但是其中由于经济发展而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为数甚多。 在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无一是离开了经济基础而发展的。 今天的首都北京,虽然性质是政治和文化中心,但同时也十分重视经济的开发。 杭州、桂林、遵义、延安、西安、洛阳、昆明、成都等等,虽然它们作为形成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有所不同,现在所赋予的城市性质也不完全一样,但它们都同样不能脱离经济基础而存在。 正因为历史文化名城还在使用着、发展着,那么它的经济和社会也必然同时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着。 社会在前进,经济在发展,居民的生活要改善,这是不能阻止的历史潮流。 我们的文物保护和城市规划工作者,过去主要是从“体形环境”方面去考虑的,如文物本身的保护维修、城市传统格局、城市建筑风貌等等很少也很难从经济方面去考虑,因为分工不同,各有侧重。 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确是历史文化名城存在和发展的生命线,没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也就不能继续存在和发展了。 历史文化名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支柱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又以《历史文化名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支柱》为题,再次重点阐述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经济基础及其发展的意见,对协调保护与建设矛盾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矛盾提出了如下建议:在传统的经济基础及其发展方面,经济是基础,这是人所共知的。 我们考察了一下,所有历史文化名城的产生、成长、发展,大多数是在经济发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说明了扬州当年的经济繁荣。 西安、洛阳、南京、开封,这几座古都,当时经济繁荣的情况历史上记载很多。 就是今天我们的首都北京,虽然也曾经做过辽、金、元、明、清几代王朝的首都,但是考察其产生和发展,正是由于她南临大海、西依太行、东接运河、北通草原,是在通向蒙古高原和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的地位和商品生产、经济贸易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 就是一些本来为政治、军事需要建立的城市、为了维持其城市的供应,也要发展经济。 如像长城沿线的军事重镇,本为屯兵驻防的需要,为了军需供应,发展了屯田和移民实边,很快充实了经济基础。 例如西汉时期的张掖、武威、酒泉、敦煌河西四郡,2000多年一直是经济的中心,例子很多不能一一举出。 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必须要发展经济。 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优势,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原有的经济基础,二是历史文化传统。 原有的经济基础除了一般的交通运输、商业贸易、金融企业、工农业生产之外,我想应抓住土特名产这个环节。 如像宜宾就应该抓着五粮液酒的生产,现在国内外的需求量都很大,供不应求,经济效益也大,但我想要提起注意的是质量很要紧,如果质量败下来就很危险了,还应挖掘传统技术,改良提高。 又如景德镇,陶瓷生产这一优势一定要抓住。 有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特产还要挖掘,如徐州市从已失传多年酒的传统产品中,发掘出了“沛公酒”,增加了生产,丰富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容。 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老字号、老店面、老产品,有的已经失传或停业了的,也应挖掘恢复,不仅可以增加生产也可为历史文化名城丰富内容。 发展旅游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重要经济项目。 历史文化名城一般都具有这一优势。 据了解,国外的旅游者,凡来中国旅游的主要是看中华的古老文明、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 因此,首先必须要保护和修整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不仅要发挥民族文化艺术传统的优势,还要注意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介绍、导游讲解。 旅游服务设施是很关键的一环,旅馆、饭店、影剧院、音乐厅、通讯以及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均很重要。 在旅游收入上,旅游产品是一个很重要的成分,必须加以重视。 旅游产品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这里面有很多的学问,要很好地研究。 20年来的经验证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没有得到经济社会发展部门、科技、旅游等部门的足够重视,损失之大难以估计。 为此,建议国家发改委、旅游、环保、科教等部门都直接参加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来,在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时候,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同时考虑。 经济学、社会学、科学技术、旅游等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也直接参加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中来。
北京的城市功能是怎么布置的?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社会发展城市规模城市总布局卫星城和建制镇的建设市区的调整和改造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住宅和社区建设城市交通对外交通城市能源城市水源和供排水城市通信和广播城市环境和绿化城市防灾近期建设实施措施总则八十年代,在全国改革开放大好形势下,贯彻实施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原则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 依据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发展战略目标,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适应新的形势,对原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总体规划修订的重点是:(1)调整城市发展规模,开拓新的城市发展空间。 (2)优化城市布局,建立完善的城镇体系。 (3)保护和发扬历史文化名城的优良传统,创建社会主义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 (4)完善市域规划,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凋发展。 (5)改善城市坏境,建设完整的城乡绿化系统。 (6)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总体规划期限为20年(1991年至2010年),若干重大问题考虑到21世纪中叶的长远发展需要。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本世纪末。 城市发展的基本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功能,建设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国际城市,成为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最发达、道德风尚和民主法制建设最好的城市;建立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第三产业发达,产业结构合理,高效益、高素质的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 到20l0年,北京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科技的综合实力,达到并在某些方面超过中等发达国家首都城市水平,人口、产业和城镇体系布局基本得到合理调整,城市设施现代化水平有很大提高,城市环境清洁优美,历史传统风貌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和发扬,为在2l世纪中叶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第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基础。 城市性质北京是伟大社会主义中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北京的建设,要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的需要,要为首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方便的条件。 要充分利用北京深厚的文化基础,进一步发展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国的前列。 北京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建设要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 北京作为首都,要积极为全国的经济建设服务,同时要大力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并对经济发展提出更高的质的要求。 经济发展北京的经济发展,要加快改革,扩大开放,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不断推向新水平。 力争在20年内,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以上。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和适应国际经济运行的能力,为建设具有现代化水平的、运转灵活的市场体系提供发展空间。 集中力量发展微电子、计算机、通信、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办好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建设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丰台和昌平科技园区以及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时,带动各区、县经济技术开发事业的发展。 9.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立起服务首都、面向全国和世界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一流的第三产业体系。 适应进一步扩大国际、国内经济活动的需要,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商务中心区和现代化的商业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发达的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技术文化市场、信息服务市场和劳务市场。 同时把北京建设成第一流的国际旅游城市。 工业要按照技术密集程度高、产品附加值高和能耗少、水耗少、排污少、运量少、占地少的原则进行调整,广泛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改造,形成适合首都特点的工业结构。 重点发展电子、汽车工业,积极发展机械、轻工、食品、印刷等行业,冶金、化工和建材工业要严格控制发展规模,积极治理污染,在控制总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的前提下求发展。 逐步改变工业过分集中在市区的状况。 20年内在防止污染转移和产生新污染的条件下,基本完成市区内污染扰民工厂和车间的改造和迁移。 进一步调整改造通惠河两岸、铁匠营、宋家庄等工业区,腾出部分用地发展第三产业。 大力发展远郊工业,建立各县(区)的工业区,集中建设建制镇或乡的乡镇工业小区,努力改变“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状况。 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结构和布局,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使农村经济走上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道路,在服务首都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积极开发山区,注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加强公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造林绿化,把山区建设成首都的生态屏障;因地制宜发展林牧副业、旅游业和符合山区特点的乡镇企业,尽快改变山区落后面貌。 利用首都的科技、人才优势,按照自愿互利、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方针,促进和加强与津、冀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为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社会发展北京的社会发展要与首都的地位和加快改革开放的形势相适应,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不断提高人口素质,改善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进一步发挥首都的科技优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科技攻关以及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放到突出位置。 发展科普事业,建立各种类型的科技博物馆。 加强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使科学技术水平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一些科技领域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切实加强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种人才。 积极鼓励社会办学,充分发挥首都作为全国高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快地方高等院校调整与建设的步伐,为全国培养、输送高级人才。 健全幼儿教育体系,在全面实施城乡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0年的10%左右提高到20%以上。 进一步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扩大国际文化交流,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 在市区重要地段,逐步建设国家大剧院,国家艺术宫、青少年宫及各类博物馆等国家级和市级大型文化设施,为开展国际、国内各类文化活动,充分展示我国和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提供场所,增强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 在区、县和街道、镇(乡),要普及和完善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等文化设施,以及各种游乐设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完善大中型体育设施网络,新建一批体育场、馆,努力发展基层体育场所,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加强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水平。 继续建设各级医疗设施,完善市、区(县)、街道和镇(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发展休养、疗养事业。 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改变“单位办社会”的现象,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发展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各种新兴服务行业。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社会养老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各项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居住区和住宅的建设,要充分重视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需要。 城市规模今后50年北京市人口仍呈持续增长的趋势,2040年前后,北京常住户籍人口(简称常住人口,下同)将出现1400万左右的高峰,流动人口将达300万左右。 对北京的人口,实行有控制、有引导的发展方针,尤其要严格控制市区的人口规模。 (l)计划生育要严格依法管理,使自然增长率从八十年代的平均9‰逐步下降到2‰至4‰。 (2)人口的迁移增长要通过指令性计划和经济手段严格进行管理,逐步实行总量控制。 (3)适应郊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市区人口迁往郊区城镇。 今后20年北京市的人口控制规模为: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从1990年的1032万增至1160万左右,流动人口从127万增至200万左右:2010年常住人口1250万左右,流动人口250万左右。 全市的常住城市人口,2000年从1990年的640万增至750万左右,其中市区从1990年的520万控制到600万左右;2010年全市为850万左右,其中市区控制在650万左右。 城市用地规模要与人口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贯彻紧凑发展、节约土地的方针。 根据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估算,200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将从1990年的600多平方公里增至750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达到900平方公里左右。 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将从1990年的420多平方公里,增至2000年的500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的610平方公里左右。 这是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可能达到的上限。 今后20年,每年竣工的建筑面积仍将维持在1000万平方米左右的水平,共新建房屋约2亿平方米。 除去每年拆除的房屋,城市拥有的建筑量(不含农村建筑)将从1990年的1.9亿平方米,增至2000年的2.8亿平方米,2010年的3.6亿平方米。 随着市区产业的疏散和远郊城镇的开发,远郊每年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房屋总量的比重,将从目前的20%逐步增加到40%。 城市总布局北京城市规划区即北京市行政辖区,包括规划市区和远郊地区,总面积为平方公里。 其中规划市区的范围,东起定福庄,西到石景山,北起清河,南到南苑,方圆1040平方公里。 市区中心地区的范围大体在四环路内外,面积近300平方公里。 城市总布局的基本方针是:改变人口和产业过于集中在市区的状况,从现在起城市建设重点要逐步从市区向远郊区作战略转移,市区建设要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大力发展远郊城镇,实现人口和产业的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强与首都周围的城市和地区的协调发展。 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形势下,以市区为中心,沿京包、京榆、京津塘、京石以及京承、京开等对外交通干线两侧的城镇,具备良好的发展条件,要根据各县(区)的地理或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促进城镇建设的发展。 城市东部和南部平原地区,向东有高速公路、铁路通向天津新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和黄晔港等出海口,向南又有主要铁路、公路干线通向广大中原腹地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具有明显的优越条件,将成为北京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 沿京津塘高速公路是城市主要发展轴。 北京城市规划区按照市区(即中心城市)、卫星城(含县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四级城镇体系布局。 (1)市区是城市的主体,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和各项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方,是按“分散集团式”布局原则,由市区中心地区和环绕其周围的北苑、酒仙桥、东坝、定福庄、堡头、南苑、丰台、石景山、西苑、清河10个边缘集团所组成,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10平方公里左右。 2000年,规划常住城市人口为600万(其中中心地区460万,边缘集团140万),2010年为650万(其中中心地区450万,边缘集团200万)。 旧城区的常住城市人口要逐步向外疏散,将从1990年的175万降至2000年的160万,2010年的150万以下。 到21世纪中叶,随着居住水平的提高和人口逐步向远郊区疏散,市区人口将逐步减少,城市绿化用地将大量增加,城市环境质量将显著提高。 (2)卫星城既承担由市区延伸的部分功能,又大部分是远郊县(区)政府所在地,是其所辖县(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具有相对独立性。 规划确定14个卫星城,即:通州镇、亦庄、黄村、良乡、房山(含燕山)、长辛店、门城镇、沙河、昌平(含南口、捻头)、延庆、怀柔(含桥梓、庙城)、密云、平谷和顺义(含牛栏山、马坡)。 2000年卫星城规划常住人口从1990年的108万增至160万左右,其中城市人口从80万增至120万左右,城市建设用地从1990年的155平方公里增至200平方公里左右。 20l0年规划常住人口增加到200万左右,其中城市人口约160万左右,城市建设用地250平方公里左右。 21世纪中叶,卫星城的总人口可能增加到300万人以上。 (3)建制镇是所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全市现已设有建制镇77个,今后20年规划增加到140个。 其中除卫星城外,根据各建制镇的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水源和土地资源以及对于周围乡、镇的辐射作用,选择30个左右建制镇确定为中心镇,平均每县(区)2至3个,其他为一般建制镇。 2000年中心镇的常住人口共约20万人,建设用地约30平方公里:2010年共约30万至40万人,建设用地45至60平方公里。 21世纪中叶,中心镇可能发展到50个左右,人口达到100万左右。 (4)建制镇以下的乡、村为农村地区,也将容纳一定数量的城市人口。 28.各县(区)要在城市总布局的指导下,按照立足全市、充分发挥本县(区)优势的原则,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县(区)域规划,作为各项事业发展的依据。 县(区)域规划要确定各城镇的性质和功能,提出社会经济发展纲要以及城乡人口、产业和各项建设的空间布局。 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一带,发展工业要防止污染城市水源。 在各风景名胜区开矿、发展建材工业,要防止破坏自然景观。 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中公路、铁路、航空港、电力、电信、广播、煤气、供水、污水处理、河湖水系、引水和排水渠道等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和场、站用地。 卫星城和建制镇的建设卫星城的建设要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形成相当规模、相对独立、设施齐全、各具特色的新城。 20l0年以前各卫星城的人口规模一般在10万至25万人左右。 从长远看,保留发展为15万至40万人的可能,有条件的卫星城规模还可以更大一些。 每个中心镇的人口规模视具体条件为1万至5万人。 今后20年,各卫星城都将有较大的发展。 确定位于公路二环与京榆、京津塘、京开等对外公路干线相交处的通州镇、亦庄和黄村,作为全市重点发展的卫星城,要加大综合开发的力度。 其中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基地,近期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 卫星城及建制镇的建设和发展,必须调动市、县(区)、镇(乡)各级积极性,加快建设伐。 (1)要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各方投资,大力促进经济发展。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比较完善的交通、通信、能源和各项市政公用设施,使卫星城与市区之间有方便的联系,有良好的环境和企业发展条件。 依据乡域规划,调整市区范围内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功能。 (1)划定绿色空间地带(包括公园绿地和各种绿化隔离带以及菜地、粮田、果园、水面等)。 在公路一环以内,各乡的绿色空间地带不少于乡域总用地的60%;四季青、花乡和公路一环以外各乡不少于乡域总用地的70%。 在规划绿化隔离带内,尤其是中心地区与各边缘集团之间,以及边缘集团之间的隔离带内,要以植树绿化为主,适当安排公园、游乐等设施,加快建设步伐。 (2)大力节约用地。 乡镇企业要逐步以骨干企业为核心,把分散的厂、点集中起来,建设各乡的工业小区。 农村居民点要相对集中,逐步由无规划的分散建房过渡到各乡、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 提倡建农村楼房住宅,修建必要的市政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形成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新农村。 (3)保证城市规划确定的各项交通、市政设施场站的用地,确保城市对外交通干道的畅通,以及城市干道两侧绿化隔离带和城市水源保护区的实施。 (4)乡镇企业要积极治理三废污染,纳入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管理的轨道。 (5)适时改变行政管理体制。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及时撤并一些实际已无耕地的乡、队,由农村建制改为城镇建制。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以保护北京地区珍贵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物、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重点,达到保持和发展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目的。 对于新的建设要体现时代精神、民族传统、地方特色,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使新旧建筑、新的建设与周围环境互相协调,融为一体,形成当代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 要继续在旧城区和广大郊区增划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分散的好四合院,在进行城市改建时也要尽量保留,合理利用。 47.要从整体上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尤其要从城市格局和宏观环境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1)保护和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 必须保护好从永定门至钟鼓楼这条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特点。 继续保持天安门广场在轴线上的中心地位,要在扩建改建中增加绿地、完善设施。 鼓楼前街和前门大街要建设成为具有传统特色的商业街。 中轴南延长线要体现城市“南大门”形象;中轴北延长线要保留宽阔的绿带,在其两侧和北端的公共建筑群作为城市轴线的高潮与终结,突出体现21世纪首都的新风貌。 (2)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 沿城墙旧址保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 原城门口的建筑应体现“城门旧址”的标志特点。 (3)保护与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长河、护城河、六海等。 (4)旧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 (5)注意吸取传统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点。 保持皇城内青灰色民居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的传统色凋。 (6)以故宫、皇城为中心,分层次控制建筑高度。 旧城要保持平缓开阔的空间格局,由内向外逐步提高建筑层数,建筑高度除规定的皇城以内传统风貌保护区外,分别控制在9米、12米和18米以下。 长安街、前三门大街两侧和二环路内侧以及部分干道的沿街地段,允许建部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个别地区控制在45米以下。 旧城以外,一般不超过60米。 住宅和社区建设今后20年,要大力进行城镇住宅和社区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提高居住水平,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社会环境。 新建住宅建筑面积平均每年500万平方米左右,20年共新建住宅1亿平方米左右,并相应建设各类生活服务设施2900万平方米左右。 按这个目标实施,2000年北京城镇居民住宅总量将从1990年的近1亿平方米增加到1.4亿平方米,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从1990年的11.6平方米(居住面积7.7平方米)提高到14平方米左右(居住面积9.5平方米左右),解决住房严重困难户。 2010年住宅总量为1.9亿平方米,人均住宅使用面积16.5平方米左右(居住面积11平方米左右),基本实现每户有一套住宅,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市区居住区的建设,要由新区开发为主,转向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并重,加快对危旧房的改造。 按照就近居住原则,在旧城外围的国家机关、工厂、科研、高校等工作用地附近开辟新居住区,实现人口的合理分布。 随着卫星城建设以及市区人口和产业向远郊区迁移,要逐步增加远郊卫星城住宅建设的比重。 住宅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住宅商品化的发展,住宅标准和住宅设计要增加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满足现代生活需要。 住宅层数以四、五、六层为主,在旧城区严格控制高层住宅的建设,在旧城外合适地段可以建设部分高层住宅。 住宅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要满足日照、通风、绿化、停车、消防等要求,既要节约用地,又要为以后居住条件的提高留出必要的余地。 住宅造型要丰富多彩,避免千篇一律。 居住区环境要精心设计,创造风格各异和方便、宁静、舒适、优美的居住条件。 把居住区建设成为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 新建居住区的规模一般为1万多户、3万至5万人,由若干小区组成。 在建设住宅的同时,根据居民生活和社区管理的需要,进行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 居住区的建设要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基层政权区划尽量与居住区划分相一致,形成能行使各项城市管理职能、设施比较齐全、居民日常生活要求基本满足、相对完整的社区2000年城市货运总量将从1990年的3.1亿吨(其中汽车货运量为2.3亿吨)增加到4.6亿吨(其中汽车货运量为3.5亿吨);2010年为6.2亿吨(其中汽车货运量为5亿吨)。 今后20年,民用汽车将有较大增加,预计在采取适当调控措施的情况下,2000年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可达到70万辆左右,2010年将达到130万辆左右。 20年内全市自行车仍大体保持在600万辆左右。 市区道路系统由4条环路、10条主要放射路、15条次要放射路,以及贯通旧城区的6条东西方向干路、3条南北方向干路,并辅以次干路和支路组成。 (1)市区道路网包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结构层次。 (2)市区规划路网密度平均为每平方公里2.44公里,规划道路用地率为11.1%。 三环路以内道路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64公里,规划道路用地率为21.18%。 旧城区规划道路用地率达到25.85%。 (3)市区快速路系统由环路和若干主要放射干线组成。 主要放射干线在公路一环以内的市区段为城市快速路,以外为高速公路。 (4)市区道路红线规划宽度:主干路60米至80米,次干路40米至50米,支路30米左右,快速路不小于80米,特殊干道还要宽一些,如东西长安街为120米。 道路横断面的布置,除了为合理组织车流与人流创造条件以外,还要为街道绿化、地上杆线,地下管线以及各种道路附属设施留下合适的空间。 三环路以外地区的主干道及部分次干道,要保留远期发展地面轨道交通的可能性。 (5)立交形式应力求标准化,就简避繁。 平面交叉路口应按规定拓宽进口车道,并相应拓宽红线。 各类交叉路口周围建筑应按规定后退红线。 郊区卫星城的道路一般分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主干路宽30米至60米,次干路宽25米至40米,支路宽15米至30米。 无论旧城改建或新区开发,都要安排足够的停车设施。 除配套建设自行车库外,新建居住区要预留小汽车的停车用地,机关事业单位、旅游设施和其它大型公共建筑,还应按规定配置社会车辆停车场。 在市区主要交通集散点,开辟相应规模的地上和地下公用停车场(库)。 2000年市区拟安排公用停车场(库)201处,车位2.3万个:2010年停车场将增至219处,车位达3.4万个。 贯彻以发展公共客运交通为主的方针,在20年内初步形成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多种客运方式相结合的综合客运体系。 (1)从长远看,快速轨道交通网要覆盖市区城市用地范围和通州镇、亦庄、黄村等卫星城,形成有12条线路、300公里左右的轨道交通网络。 2000年运营路线预期达到70公里,2010年达到120公里。 为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三环路以内地区采用浅埋地下线,三环路以外尽可能修建地面线或高架线。 (2)要充分利用公共电、汽车现有优势,努力提高公共客运服务水平。 通过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体制,完善线路网络结构,调整车辆构成,既满足干线交通走廊的快速大容量客流要求,也照顾中心地区小街小巷的支线客流需要。 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条件,发展地面准快速客运交通系统。 (3)按大修和高级保养场、运营场、枢纽站(含首末站)三个层次安排好场站用地。 2010年以前新建和改建10座高级保养场,新建20处运营场,在市区范围内布置22处换乘枢纽站。 各类场站尤其是首末站的建设,一定要纳入新区开发规划,同步实施。 (4)统筹规划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场站,加强运营管理,使之真正成为公共客运的辅助方式。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继续完善交通指挥、控制与实时监视系统。 进一步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安全诱导和保障设施。 优化市区道路行车组织方案,合理使用道路空间。 对外交通北京地区公路网系统由国道、市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组成。 公路与城市道路的交接点在公路一环。 (1)国道系统是国家公路网和战略性快速通道系统的组成部分,京包(至包头)、京榆(至山海关)、京津塘(至塘沽)、京石(至石家庄)4条公路为国道主干线,规划标准均为高速公路。 京承(至承德)、京唐(至唐山)、京济(至济南)、京开(至开封)、京原(至原平)、京兰(至兰州)、京丰(至丰宁)7条公路为一般国道,规划标准除京开公路及京承公路的北京至密云段为高速公路外,其它均为一级或二级汽车专用路(山区段例外)。 (2)市道系统是市区与远郊区之间、北京与邻近省市之间的主要通道,由京津(至天津)、京张(至张家口)、京平(至平谷)、京怀(至怀柔)、京易(至易县)、京黄(至黄村)、颐南(颐和园至南口)7条放射线和3个公路环组成。 公路一环、二环规划标准为高速公路,公路三环为二级公路,其余市道均为一级或二级汽车专用路。 (3)县道和乡道系统是远郊各县、乡之间以及县城、乡中心与各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之间的地方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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