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价操作中,一个投机者或一个集团使用不相同的个人身份开立两个以上的银行帐户,以相互冲销转帐的办法,反覆“做价”,其间只须支付少数的手续费和交易税,便能够把股价恣意进步或压低。
若是投资者以甲、乙、丙三个不相同的名字别离在三个不相同的银行开立帐户。他为了举高某种股票的价钱,就以该种股票其时的市场价钱(假定每股100元)买进10000股存入甲的帐卢,然后叫价120元,把甲帐户的1000股转入乙帐户,再以140元或更高的价位转入丙帐户,形成了一种虚伪需要,无形中把该股票的价钱举高,这时再乘机卖出。反之,若是投资者想压低某种股票的价钱,先用甲帐户以每股100元卖出10000股,转入乙帐户,又以每股80元的价钱转给丙帐户,这种相互冲销的办法,形成一种虚伪的供应,然后压低股价,然后乘机购进。
也有的投机者在不相同的生意商号中开户,以“拉锯”的办法做价。乃至与生意商勾通,对做对敲,形成一种有利于自个的局势。这两种做法,原理都是相同的。
还有一种状况是,一些人串通一气,相互做价,以形成虚伪的需要或供应。比方有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合伙做股票生意。若是他们想举高某种股票的价钱,所以张三以高于其时的市价把自个手中的股票卖给李四,李四则以更高的价钱卖给王五,透过这样的做贼抓贼,无形中就把股票的价钱举高了。这种做法,咱们在集贸市场、夜市上买商品时经常看到。往往一个人手里拿着商品,大叫大喊,而他的同伙则围着他以高价来采办商品。这样做对敲,天然招引了许多顾客。而当顾客掏钱买了商品今后,发现他们原来是一伙,又看看手中持有的商品,炒股入门,懊悔已来不及,只好作茧自缚,忍辱负重。
要想防止这种诈骗,请记住列宁的一句名言:谁叫得最响,把自个的商品说得最佳,他的商品即是最残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