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股票,在境外创业板的企业如转主板需交以下材料: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概况、股本结构、经营风险分析、业务发展目标、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独立性分析、符合境外条件的说明。此外,还需要公司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税务部门证明、环保部门证明、境内法律意见书、近三年财务及审计报告、拟发布的转板详细公告、有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等。
和原有规定相比,企业省去了报送保荐人和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材料的环节;原先的介绍上市通函改为报送拟发布的转板详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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