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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大央企保险公司
财政部公布中央金融企业名录:含8家银行及中信、光大、中投等
来源: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0日讯 财政部网站公布中央金融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印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名录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3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在内的26家金融企业。根据规定中央金融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国家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财政部对中央金融企业名录进行管理。根据规定对于因产权关系变动、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不宜纳入的企业,财政部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退出。
以下为《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及中央金融企业名录原文:
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金〔2020〕69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 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我部制定了《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
财 政 部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央金融企业指由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国家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
第三条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原则,财政部对中央金融企业名录进行管理。
第四条 列入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的金融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央管理领导人员的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中管金融企业)。
(二)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纳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 中管金融企业自然列入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符合第四条第二款条件的金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部提出列入名录的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财政部将结合企业实质性的产权关系、控制关系、管理关系、执行中央金融企业有关制度的程度、行业代表性、资产规模等因素,进行审核确定。
第六条 金融企业因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清算等行为,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提供相关材料,财政部将结合变动前后实质性的管理关系,调整名录。
第七条 对于因产权关系变动、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不宜纳入的企业,财政部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退出。
第八条 确定列入和退出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的企业名单,在财政部官网公布。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央金融企业名录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 中国进出口银行
3 国家开发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1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12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14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5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1 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3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5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投公司的高级副经理是什么级别?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 据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消息,中投公司发布人事任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浩凌为中投公司副总经理。中投公司官网“领导层及执行委员会成员”栏目显示,刘浩凌已出任中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
刘浩凌简历:
1971年出生,法律学硕士、理学硕士。历任中投公司法律合规部业务主管、高级经理,中央汇金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综合管理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主任、股权管理二部主任,中投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兼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根据财政部官网公布的名单,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26家金融央企,按照主要领导的级别分为两个层级,前15家属于“副部级”,后11家属于“正厅级”。
首先,介绍一下金融央企的概念。
金融央企的官方称呼叫做“中央金融企业”,是指由财政部(或委托汇金公司)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国家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
目前,财政部对“中央金融企业名录”进行管理,行业主管机构(如央行、银保监会等)对金融央企履行监管职责。
具体名单如下:
然后,介绍一下排名前15的“副部级”金融央企。
“副部级”金融央企也是民间的俗称,官方称呼叫做“中央管理领导人员的金融企业”,简称“中管金融企业”。
毫无疑问,每一家中管金融企业都大名鼎鼎,按照“三大政策性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四大保险集团、三大综合性金融机构”的顺序依次排名,分别是: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3、中国信保、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
4、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中投公司
不管是国开行、中信、中投还是其它中管金融企业,都属于“副部级”央企的范畴,董事长和行长(总裁、总经理)这些正职按副部级干部进行配备,由中央进行任命,享受副部级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可以延长到63周岁退休。
同时,副行长(副总经理)等副职参照“副部级国家局的副局长”进行管理,由中组部负责考察、任命、管理,享受“中管正厅(局)级干部”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目前,地方上有多位金融副省长就是从这些金融央企的副职提拔而来。
最后,介绍一下排名后11的“正厅级”金融央企。
这些金融央企的知名度就相差甚远了,大部分比较了解的应该是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中央结算公司、中国农业再保险、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中国银河金融、中国建银投资、中国再保险集团这7家金融央企。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金融央企的领导班子由主管部委进行考察、任命、管理。
例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由银保监会党委进行任命,享受正厅(局)级干部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四大央企保险公司
四大央企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
所谓国企保险公司,确切的说应该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或者“国营保险公司”,是指有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并参与经营的。国企保险公司是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形式之一,在我国保险市场中占有重要的比例。以下为我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
1、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属中央金融企业。
2、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第一家跨国金融保险集团公司,其品牌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至1929年创立的太平水火保险公司、1931年创立的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1949年成立的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
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下辖中国人寿,国寿资产,国寿海外,国寿财险等保险公司。
4、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再下辖财产再保险,人寿再保险,大地保险,中再资产,华泰保险等公司。
扩展资料:央企
中央企业(Chinese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为“中央管理企业”的简称,[1]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其他中央部委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一般认为,中央企业主要特征有三,一是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二是人事关系在人社部单列;三是经营上在国家计划中单列
金融类央企都有哪些
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团公司、光大(集团)总公司、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金融企业是指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监管的国有金融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
2、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银行。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注册资本4212.48亿元,股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分别为36.54%、34.68%、27.19%、1.59%。国开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截至2015年末,资产规模12.3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连续43个季度低于1%,保持一流的市场业绩。穆迪、标准普尔等专业评级机构,连续多年对国开行评级与中国主权评级保持一致。国开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2015年,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企业500强中排名第87位。国开行在中国内地设有37家一级分行和3家二级分行,境外设有香港分行和开罗、莫斯科、里约热内卢、加拉加斯、伦敦、万象等6家代表处。全行员工近9000人。旗下拥有国开金融、国开证券、国银租赁和中非基金等子公司。
3、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目前在国内设有9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和5个代表处,在境外设有东南非代表处和巴黎代表处;与 140 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我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及各类境外投资的政策性融资主渠道、外国政府贷款的主要转贷行和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的承贷行,为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发布丨财政部发布工行、建行等26家中央金融企业名录
中国网2月20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日前,财政部印发了《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了列入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的金融企业应为中央管理领导人员的金融企业,应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纳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暂行规定》指出,金融企业因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清算等行为,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提供相关材料,财政部将结合变动前后实质性的管理关系,调整名录。因产权关系变动、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不宜纳入的企业,财政部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退出。
附:中央金融企业名录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谁?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
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金融企业,2012年9月25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公司注册资本258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控股,持股比例为98.06%。
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国华融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为市场化金融机构。2015年10月30日,中国华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金融企业,成立于201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512.34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中国东方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来,中国东方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两万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