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周建国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3,359,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3,358,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7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9%。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358,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3,5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3,5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陈英革。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在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刘征宇先生主持,经审议并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同意《关于选举刘征宇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决定选举刘征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征宇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征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5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所属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对董事会所属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所属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刘征宇(主任委员)、陈茂政、文利、宋博通、康晓岳;
提名委员会:康晓岳(主任委员)、邓康诚、章顺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宋博通(主任委员)、张磊、章顺文;
审计委员会:章顺文(主任委员)、姜丽花、宋博通。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房”或“公司”)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A股:证券简称:深深房A,证券代码:000029;B股:证券简称:深深房 B,证券代码:200029)自2016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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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停牌期间安排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深投控及对手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继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沟通与论证,更新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交易结构较为复杂,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系行业龙头类资产,资产规模较大,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使得重组方案需跟监管部门进行反复的沟通及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同时因有效期要求更新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报告,而体量较大尚需一定时间。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 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在深房广场47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戴先华先生主持,经审议并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定选举戴先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监 事 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