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2-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尊湖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25人,代表股份3,815,680,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306%。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3,143,481,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00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18人,代表股份672,198,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甘露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