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得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不得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不得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7)不得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不得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不得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投资者应重点关注证券从业人员的上述行为,并不得要求证券从业人员从事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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