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减少面值方式处理债券分期偿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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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的要求,提高债券分期偿还业务办理效率,上交所从即日起将采用减少面值方式处理债券分期偿还业务。由国信证券主承销的“09长城开”将成为首单采用这一方式的债券品种。

  “09长城开”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自存续期第5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30%、30%和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即分别于2014年3月9日、2015年3月9日和2016年3月9日兑付本金3.6亿元、3.6亿元和4.8亿元(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上交所介绍,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债券面值相应减少。相应地,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当债券发行人偿还部分本金时,上交所将依据调整公式“分期偿还后开盘参考价=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计算该债券分期偿还日的开盘参考价。相应的,本次还本付息日后下一付息周期内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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