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首日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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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提示  
相关事项   上海交易所   深圳交易所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   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有效申报价格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连续竞价阶段   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  
特殊报价规则   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临时停盘   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盘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零基础学炒股,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临时停盘期间是否可以申报   不可以。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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