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
第3.3.1 本所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
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撤销申报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新的:
第3.3.1条修改为:
本所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零基础学炒股,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期间,交易主机不再接受竞价交易申报。
按照修订后的规则,深交所交易主机在9:25-9:30期间不再接受竞价交易申报,包括买卖申报和撤销申报,改变了原来该期间接受申报但暂时不进行处理的模式。
修订后,减少了因深沪两市交易机制的差异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并将于2016年5月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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