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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0股吧
秀强股份(300160.SZ)公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称,截至目前,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相关产品生产线正在筹建中,但生产线建成时间尚不确定,预计2021年全年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公司此前与保定嘉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积极发挥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在光伏+绿色建筑、光伏+市政建设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2021年全年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拓展资料
秀强股份被立案调查一事尘埃落定
1月7日晚间,秀强股份(300160)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结案告知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公告,《结案告知书》称:“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04号)所载立案调查事项,经调查,决定依法结案。”。至此,秀强股份因涉嫌误导性信息披露被立案调查一事尘埃落定。 在去年2月14日和2月18日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秀强股份称,“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订单由特斯拉指定厂家下达,该厂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应给特斯拉,公司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并表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营业收入占比极小”。
创业板新股破发有哪些
据数据统计显示,200家创业板公司中有18家公司遭遇上市首日破发。18家首日破发的股票分别是天瑞仪器(300165)、迪威视讯(300167)、东方国信(300166)、万达信息(300168)、奥克股份(300082)、长荣股份(300195)、劲胜股份(300083)、康芝药业(300086)、高盟新材(300200)、纳川股份(300198)、福安药业(300194)、秀强股份(300160)、佳士科技(300193)、汉得信息(300170)、新大新材(300080)、翰宇药业(300199)、安居宝(300155)、通裕重工(300185)。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上市破发?
上市首日破发指的是新股上市首日之后股价下跌跌破了发行价,这样一来在一级市场中购买到新股的那些股民就会处在赔钱状态,这种情况其实是比较少见的,一般情况下新股上市首日都会大幅度上涨,并且没有上涨幅度限制,所以一旦有新股发行,很多人都会挤破头去申购,最后只有通过摇号来决定谁中签。新股破发常见于震荡市或熊市,在牛市中发行的新股,至今还没有出现过破发的先例。
沪市和深市新股上市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首日后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和科创板新股上市前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五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
目前交易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44%,上市首日涨幅过大,还会产生临时停牌:在盘中价格首次涨跌幅达到10%的时候,出现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涨跌幅达到20%的时候,停牌当日的下午2点55分。
二、上市首日破发的原因有哪些
1、 发行价定的过高
这一点是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有些公司为了能够圈到更多的钱,而券商和上市公司合作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将发行价定的过高。比如曾经的中国西电,刚开盘没多久就破发,就是因为发行价过高的原因。
2、 市场处于低位
一般情况下,市场处于地位的时候新股发行容易破发,看例年破发的记录就可以证明。
3、 市场日渐成熟
这是新股上市首日为什么会破发的关键原因,这个成熟也是相对成熟,十分成熟的话这个发行价格,新股就该发不出去了,目前只是开盘交易后慢慢被市场不认可,所以,一些股票交易一段时间以后跌破发行价格。
请问宿迁市有几家上市公司啊 股票代码是多少啊
宿迁市有四家上市公司:
在国内上市的三家: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002304)。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585)。
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300160)。
境外上市1家:中国玻璃(3300)。2005年6月23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简称中国玻璃,股票代码3300。
秀强股份45元变成15元是怎么回事
【2016-04-27】秀强股份(300160)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6,8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2.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86,8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97,76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