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而不致于人(致人而不致于人体现了什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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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而不致于人什么意思?

意思是:支配敌人而不能被敌人支配。

出处:《孙子兵法》

孙子曰: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译文:

孙子说:两军交战,凡先到达战地而等待敌人的就从容、主动,后到达战地而仓促应战的就疲劳、被动。所以,善于指挥作战的人,总是能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所调动

赏析:

孙子非常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任何成功都离不开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坐享其成。孙子指出,用兵者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获得最大的战争效益。孙子说“致人而不致于人”、“不可战胜在于自己,可以战胜在于敌人”、“不要侥幸以为对方不来,主要依仗自己有所准备”,都是强调立足自身的实力和充分的准备使自己处于不败之地。

“致人而不致于人”是什么意思?

释义:如若想取胜,就要支配敌人而不能被敌人支配。

出处:《孙子·虚实》

作者:孙子

创作年代:先秦

原文:孙子曰: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翻译:孙子说:“凡是先到达战地等待敌人的军队就会从容、主动,而后到达战场的只能仓促应战,一定会疲劳、被动。所以,善于指挥作战的人,总是调动敌人,而不是被敌人调动。”

扩展资料

李牧“致人而不致于人”的例子

战国时期,北方匈奴猖獗,经常是抢了一次就跑,如果派大军去,又找不到敌人,所以当时的主动权总是在匈奴手中。比较好的方法就是把匈奴大军引到一个地方,配以我方优势兵力将其重创。

当时戍边的李牧花了十年做了这样的一个局,以利诱之,引其上当。李牧关闭城门,十年不出战,只在城内不断练兵,以等待时机,也是麻痹敌人,让敌人认为自己生性胆小怕事,不敢打仗。

一天李牧觉得时机基本成熟了,于是让少许人赶着大批牛羊去放牧,单于一看这么好的机会真是千载难逢,也是因为长时间没有抢到过东西了,于是率领军队全部出洞,李牧早已暗中设下伏兵,一下子便大破单于十万大军,奠定了边境的数年安定。

主动权本来在敌人那边,李牧却夺回主动权,用计偷袭使其愿与我军一战,将其重创把边境之患解除。李牧其实只做了两件事,一是练兵,没有强大的兵力根本打不过敌人;二是伪装,伪装成胆小怕事,不敢打仗,为了令敌人彻底对其放下防备之心,装了十年。

这也是李牧可以致胜的关键所在,选择支配敌人而不是被动防守。

“致人而不致于人”是什么意思

孙子在《虚实篇》中提出了“致人 而不致于人”的著名论断,阐明了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调动,夺取克敌制胜主动权的战争指导思想。致,就是受制,这里指调动. 于就是被的意思。致人而不致于人: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意思是,作战中要能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所调动。致,招致。引申为调动。 《孙子兵法》第六篇讲的就是这种战术。人们常说“致人而不致于人”,也就是说,如若想取胜,就要支配敌人而不能被敌人支配。 "致"是通甲字通"治"统治的意思,文言文里的于是被的 意思. 致人而不致于人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统治别人而不被别人统治. 孟子曰:“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说动脑筋的人统治别人,动体力的人被人统治。 应该是“治”吧,再不就是通假字,“治”意思是管理,治理,制约,“于”表被动 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制约管理别人而不要被别人制约管理 致人而不致于人 《孙子兵法》第六篇讲的就是这种战术。人们常说“致人而不致于人”,也就是说,如若想取胜,就要支配敌人而不能被敌人支配。 迪迪从小学起就在家长的敦促下熟读《孙子兵法》,当别人家的女孩还在热衷于跳皮筋时,迪迪已经知道“致人而不致于人”的道理了。所以在学业上,她从来都是致人的,从小学到大学,她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要为理想的生活付出什么样的努力。考大学选专业时,别人都在家长的指导下,填上外语或是传播学,而她非要一意孤行地报IT专业,通过平时看的书,她就是知道IT业的就业前景好。果然,毕业时好几家单位抢着要她,而她,也顺利进入了一家网络公司。 迪迪不仅仅是在职场上“致人”,在情场上她同样没有“致于人”过。聪明的女孩还是有人追的,大学期间迪迪谈过几个朋友,不过先后都掰了,原因就是他们太想支配她。有一个差不多就要成了,可是那男孩要出国,一定要迪迪跟他走。迪迪有自己的想法,她不同意。那天分手的时候,她从男孩的眼里读出了一条信息:不出国,只好拜拜。第二天,迪迪主动找到那个男孩,率先提出分手。后来迪迪说,与其等着他来说,不如我把话先挑明了,免得让人说是他甩我。就这么个谁甩谁的问题,迪迪都不肯致于人,别说其他的大事了。 在现在的公司里,迪迪工作上是没挑的,也有个男同事频频表露出那个意思。迪迪没有仓促应战,她觉得如果很快答应,自己就处于被动地位了。她要给自己充分的时间去准备。那个男同事叫阿彪,家里的独生子,在国外呆了七八年后,非闹着要回来开创一番事业。阿彪从小就被父母宠着,即使工作了这么多年,依然会在一些小事情上表现出他生活上的不尽成熟。请客户吃饭,只要一吃到茄子他就不吃了,原因是他只吃他妈做的烧茄子,他后来跟迪迪说过,北京饭馆里的茄子根本没有茄子味儿。说完之后他又问迪迪“你会做茄子么?”这意思不是明摆着么?不会做饭,这是迪迪唯一的缺点了,如果这也算是缺点的话。所以,那次吃饭之后,迪迪悄没声地买了几本关于烹调的书,休息日潜心研究。对于做饭这些事,本来迪迪是从不上心、也从来不想上心的,只是,阿彪人不错,各方面的实力都与迪迪相当,所以迪迪不想连试都没试过就放弃一次机会。学着学着,迪迪发现原来做饭这事挺好玩的,尤其是参考菜谱又不拘泥于菜谱做出来的菜品,让迪迪自己都特得意。 有了拿手菜做后盾,迪迪觉得不至于会被“僵”倒,有了致人而不致于人的本钱,她可以接受挑战了。在一次私人的Party上,迪迪好好露了两手,把公司里的同事们都给镇住了;尤其是阿彪,迪迪不经意间做出的那茄子,简直就是让他心旷神怡!吃完茄子,他马上就向迪迪明白无误地表明心迹了。迪迪一笑。 虽然后来迪迪和阿彪终于因为别的原因没能最终走到一起,可是迪迪始终很感谢茄子,因为茄子让她多了一分致人而不致于人的本领;而本领,永远只会给人带来好处。现在,迪迪跟一个同样爱吃她做的茄子的人生活在一起,以那个人的条件,迪迪完全可以这辈子做一个舒舒服服的全职太太;可迪迪没那么做,因为她总觉得,做了全职太太,什么都靠老公养着,这不仅是致于人,简直就是被人致于死地了。所以,她宁可每天奔波于公司和家之间,只为那份致人而不致于人的感觉,她说这感觉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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