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
的需要,公司预计2015年度将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川安管业”)发生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合同由
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荣旋先生、肖仁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额或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占比(%)
向关联人采购管材及管件 川安管业 1,000 万元 0
(三)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川安管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
额为203.8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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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名称: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号:360301210022169
住 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内北区
法定代表人:李毅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2月6日
主营业务:给排水管材及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9月30日,川安管业总资产为44,384,976.45元、净资产
42,867,638.47元、主营业务收入10,599,409.03元、净利润2,867,638.47元
(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川安管业47%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刘荣旋先生、
董事肖仁建先生在川安管业担任董事职务,川安管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川安管业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川安管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
元,具体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公司与川安管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
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付款
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川安管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业
务合作可以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川安管业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互
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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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情况。川安管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
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5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
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董事会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
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