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申华控股(600653)12月2日晚公告称,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申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日。
据悉,此前申华控股曾于今年1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辽宁正国发来的《告知函》。《告知函》载明,2021年1月26日,辽宁正国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华晨集团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今年3月3日,辽宁正国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3日裁定受理华晨集团管理人对辽宁正国的重整申请,并对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担任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今年9月3日,华晨集团管理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及附件。经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申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日。
申华控股表示,截至目前,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目前,华晨集团与辽宁正国正处于合并重整阶段,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