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企业并购中的集体跳槽
1、跳槽的时候要规避竞业限制协议的,就需要按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不到协议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地域工作。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样的企业,多半会面临破产,员工们的损失不大,大不了跳槽。而老板的损失或许不可估计,公司破产,损失的不只是金钱,可能还有人脉,经营企业,人脉很重要。
4、近几年来,我国企业集体跳槽的事件此起彼伏,人们对此也是屡见不鲜,这其中又以职业经理人居多。如果说企业里员工跳槽难以避免的话,那么集体跳槽,尤其是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集体跳槽则是需要谨慎对待和设防的。
5、具体实践中,对冲法融资是企业常用的方法,即每项并购企业的资产都对应与其到期日相近的融资工具,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资金缺口。企业并购过程中政府应明确自身的地位和作用,理清其与企业的关系。
6、提高待遇问题是很关键的,员工最关系的也就是待遇这个问题,如果你们公司给的待遇不如同行业其他公司,那员工就可能会转头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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