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所得税计算公式
股票持有的个税计算方法
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说明
股票买入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
如纳税人在2月和3月分别在10元、15元和20元的价位上购进股票5000股、2000股和1000股,然后在4月份以25元卖出了6000股,那么计算卖出6000股的所得:
每股成本=(10×5000+15×2000+20×1000)÷(5000+2000+1000)=12.5元
卖出6000股股票的转让所得=(25-12.5)×6000=75000元
股票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个人转让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票所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股票所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转摘于网络,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