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斯特(弗罗斯特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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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全才》的内容

用了很大的精力来回答你这个帖子,前前后后跑了很多论坛和外国网站并请教了不少人。这首诗歌的英文我通过外国网站和一个美国中文文学论坛都找到了。最近一段时间我热衷翻译诗歌,英译中我喜欢的,中译英我自己满意的作品,我也试着翻译本诗,但难度很高,但找到英文后找中文变的和容易。好了废话少说,把我收集到的东西整理过来。希望问官多给我加点分,我为了这个帖子没少花精力与时间。

全才/全心的奉献

国土属于我们,即使在我们拥有之前。

我们的国土属于我们已经有一百多年,

在我们尚未是她的子民之前,就属于我们

在麻萨诸塞州,在维吉尼亚州。

但是彼时我们是英国的属地,为其殖民,

我们仍然拥有的许多尚未被宰制的东西

也尚未丧失今天我们已经沦丧的东西。

我们怯于奉献使我们变得积弱,

直到我们发现,其咎于我们自己

我们对于赖于生存的国土不愿奉献

却冀望马上在屈服中寻求救赎。

彼时虽然拥有不多,我们无无条件地奉献

(奉献的行为表现于男儿志在沙场)

对未知的西部蛮荒的土地开拓

即使未流传为故事,美谈或宣扬

尽管土地如斯,未来亦如斯

**若翻译上有错误,请多指教**

今天在查资料时无意中发现这首诗,此诗简易但叙述了美国的历史与精神,推荐给大家。这首诗叫“全心的奉献” ,奉献给谁呢?奉献给自己的国家。这首诗是老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罗伯特?佛罗斯特) ,在他的晚年,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上念这首诗。这首诗就等于回顾美国的历史,美国如何从殖民地的移民者,殖民之身变成了死心塌地的美国人,不再留恋英国的过程。然后就写到了开发西部,写到了越战,写到了美西战争等等,最后勉励美国人说:我们要保持早年的,新兴的风格。

The Gift Outright

The land was ours before we were the land's.

She was our land more than a hundred years

Before we were her people. She was ours

In Massachusetts, in Virginia,

But we were England's, still colonials,

Possessing what we still were unpossessed by,

Possessed by what we now no more possessed.

Something we were withholding made us weak

Until we found out that it was ourselves

We were withholding from our land of living,

And forthwith found salvation in surrender.

Such as we were we gave ourselves outright

(The deed of gift was many deeds of war)

To the land vaguely realizing westward,

But still unstoried, artless, unenhanced,

Such as she was, such as she would become.

Robert Frost(罗伯特?佛罗斯特) 的 “The Gift Outright”(全心的奉献),如果你有这个handout(讲义),可以看到下面有我的翻译。这首诗叫「全心的奉献」,奉献给谁呢?奉献给自己的国家。这首诗是老诗人Robert Frost(罗伯特?佛罗斯特)t,在他的晚年,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上念这首诗,我们可以想像,在那麼隆重的场合,美国最闻名的诗人Robert Frost(罗伯特?佛罗斯特),应该念什麼样的一首诗,他就念这首诗。这首诗就等於回顾美国的历史,美国如何从殖民地的移民者,殖民之身,就是诗第五行讲的 “colonials”,变成了死心塌地的美国人,不再留恋英国的过程。然后就写到了开发西部、写到了越战、写到了美西战争等等,最后勉励美国人说:我们要保持早年的、新兴的风格。在这首诗里,比较微妙的是第六行跟第七行,他在两行之中一口气用了四个 ”possess” 这个字,”possess”一方面有占有的意思,物质上的占有,另外一方面是心灵上的归属,所以一个人鬼迷了头叫做 ”devil-possessed”,浮士德就是这样子,魂牵梦萦、心魂居醉,叫做”possess”,或者是全心全意奉献也是一种”possess”,所以他就说,早年的英国移民到了美国,还是想念英国,没有认同美国,到了后来才认同美国,所以才有这两行出现

如何评价佛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

这部作品写得非常的好,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了现实生话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整首诗韵律优美,读起来传递着优雅的音乐感。

佛罗斯特的名人轶事

美国诗人佛罗斯特大概是一个凡事都爱挑剔的人,但有一次他却这样讲过:“读者在一首好诗撞击他心灵的一瞬间,便可断定他已受到了永恒的创伤——他永远都没法治愈那种创伤。这就是说,诗之永恒犹如爱之永恒,可以在倾刻间被感知,无需等待时间的检验。真正的好诗……是我们一看就知道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把它忘掉的诗”。

显然,佛罗斯特这里谈的并不是“读者”而是他自己生命中的某种刻骨铭心的经验。当我回顾我对茨维塔耶娃的认识,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老佛罗斯特的这句话。其实,对于这位巫女般的、水银般好动的俄罗斯女诗人,我们哪里谈得上什么高深的认识!我们有的,只是一瞬间被“攫住”的经验。我承认,我就是这样一位深深中过魔法的人。

那正好是在十年前的伦敦,我去泰晤士南岸文学艺术中心听一场诗歌朗诵,散场后我的心里似乎仍有一阵阵涌动,于是在踏上晚风中的泰晤士桥时,忍不住在路灯下翻开了诗歌节的节目册,没想到只读到卷首诗的前两句,我便大惊失色:“我将迟到,为我们已约好的相会;/

当我到达,我的头发将会变灰……”这是谁的诗?我在黑暗中问,一个英国人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诗?

再一看作者,原来是茨维塔耶娃!这位痛苦的天才,不可能再来英国读她的诗了,她早已安眠在遥远而荒凉的俄罗斯的某个地方。此时,我才知道诗歌节的开场是一个纪念她诞辰一百周年的专场,而我错过了它!好在诗人的诗仍在“等待”,供我忘记一切地读着;“活着,像泥土一样持续”,我读着,我经受着读诗多年还从未经受过的哆嗦和颤栗,我甚至不敢往下看(往下看,最后一句是“在天空之上是我的葬礼”);最后我合上书,像一个虚弱不堪的人,走上了夜幕下的灯火闪烁的泰晤士河上的巨大铁桥……

从此我知道了什么叫做诗歌的力量,什么叫着对灵魂的致命一击或深刻抵达。就像一个深知自己中了“毒”但又不想把那根毒刺拔出来的人一样,我守着这样的诗在异国他乡生活。我有了一种更内在的力量来克服外部的痛苦与混乱。现在想一想,那些日子是多么让人怀念!在伦敦的迷雾中,是俄罗斯的悲哀而神圣的缪斯向我走来。

人生的这么一个阶段就这样过去了。现在,即使我不感叹时光的飞逝,也不得不惊异“自然规律”在我们自己身上所起的物质作用。似乎转眼间,已到了如老杜甫所说的“老去诗篇浑漫与”、“潦倒新停浊酒杯”的时候了;或者说,是到了与这个世俗的、肉体的世界达成某种妥协的时候了。再说,像我这样的人,读了一辈子的诗,还有什么可以激动的?还有什么可以再次搅动我的血液?我们自己,早已“麻木不仁”了。

然而,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偏偏有一个你早已忘记的人向你走来,我想大家已知道这里说的是谁了。看来她出现一次还不够,她还要再出现一次。大约在半年前吧,我偶尔翻开一本杂志,上面恰好有一首茨维塔耶娃的《普赛克》,我开始还不怎么在意,但接着,仿佛一种不由分说的力量拉住了我,仿佛死者在骤然间复活,“过去的一切”全回来了:

你穿着——我的甜心——破烂的衣服,

它们从前曾是娇嫩的皮肤。

一切都磨损了,一切都被撕碎了,

只剩下两张翅膀依然留了下来。

披上你的光辉,

原谅我,拯救我,但是

那些可怜的、满布尘埃的破烂衣服——

将它们带到教堂的圣器室去。

正是这样的诗让我“留了下来”。这一次,虽然没有上次那样强烈,但也许更深刻:它不仅使我再次感受到一种语言的质地和光辉,感受到爱、牺牲、苦难和奉献的意义,重要的是,它令我满心羞愧。在那一刻,我理解了为什么爱尔兰诗人西穆斯·希内会说曼杰斯塔姆、茨维塔耶娃这样的俄罗斯诗人在二十世纪现代诗歌的版图上构成了一个“审判席”。是的,面对这样质朴、伤痕累累、无比哀婉而又不可冒犯的诗,我唯有羞愧。它使我被迫再次面对自己的内心。它使我意识到像我这样的人注定要和某种事物守在一起,要和它“相依为命”。正像人们说的,想不爱它都不行。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茨维塔耶娃。我曾对另一个俄罗斯女诗人阿赫玛托娃有过一点研究,如果说她的诗是“历史的”(尤其是她中后期的诗),茨维塔耶娃的诗就是 “神话的”。要描述这样一种诗歌,我们需要另一种语言,而这种语言在当今似乎已经失传。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江河日下、离本源愈来愈远的时代里。

然而,文学和诗歌是承载记忆的。茨维塔耶娃的诗让我感动并惊异,不仅在于她写出了俄罗斯心灵的苦难和渴望,更在于她通过特有的激情、灵感和语言,有力地复活了诗歌的那种似乎比一切语言更古老、也更神秘的力量。这不能不说是现代诗歌的一个奇迹。是的,它让我在今天再次意识到出自诗歌本源的力量何在。这种力量何在呢?它肯定不在当今那一片错把欲望本能当作艺术本能的熙熙攘攘声里,恐怕也不在我们自己的机巧或雄辩里。然而这种力量确实存在。它曾被人类一再触及,但又被一再遗忘。这一切,正如茨维塔耶娃的友人、同时代诗人曼杰斯塔姆早就写到的那样:

也许在嘴之前,低语已经存在,

远在树木出现之前,叶子就在飘旋,

那些我们奉献经验的对象,

远在彼时之前即已成形。

使命召唤里所有人的代号

1、约翰·普莱斯(Captain John Price)

代号B-6麦克塔维什的队长和直属上司。在王鱼行动任务中因掩护小队撤离被激进分子关押,普莱斯受俄国政变影响,被送入城堡关押。

2、盖兹(Gaz)

肥皂的战友,SAS精英队员,也是肥皂所在部队CQB测试记录的保持者。在最后的任务中被扎卡耶夫杀死。

3、麦克米兰(Captain MacMillan)

十五年前普莱斯上尉的上司,出色的狙击手。在暗杀扎卡耶夫的任务的撤退过程当中被由普莱斯和自己击落的的Mi-28直升机砸伤,但被普莱斯拼死救出。

4、尼古莱(Nikolai)

打入俄罗斯激进分子内部的线人,后因身份暴露被捕,随后在处决之前被SAS小队解救。现代战争2,3中成为万能飞行员。

5、格里格斯(Ssgt Griggs)

USMC所属,在杰克逊和瓦斯奎兹等人死于核爆之前加入了SAS小队执行任务幸免于难。在最后的任务中将意识模糊的索普拼命拖向掩体后,被孤身手持轻机枪与敌人交火,被敌人击中阵亡。

有关心理的电影推荐

心理学电影排行榜如下,来了解一下吧。

1.机械师

稳定的心态,精妙的手法,杀人于无形,这是一个顶尖杀手的必备特质。亚瑟(杰森·斯坦森Jason Statham 饰)入行多年,在自己以前的搭档哈里(唐纳德·萨瑟兰Donald Sutherland 饰)的帮助下,已经成为一个出色的杀人机器。亚瑟接到一项新任务,暗杀对象是哈里。虽然亚瑟不忍下手,但在清楚的得知哈里难逃一死之后,最终还是决定亲自送哈里一程。哈里的儿子史蒂夫(本·福斯特 Ben Foster 饰)为了替父报仇,决意要跟随亚瑟学习。在亚瑟的训练下,史蒂夫逐渐掌握了作为一个机械师所必备的技能,与亚瑟合作完成一项又一项暗杀任务。虽然亚瑟一直都试图隐瞒哈里遇害的真相,但史蒂夫还是知道了其父被害为亚瑟所为,复仇的火焰在史蒂夫心中逐渐升腾…

2.寻找佛罗斯特

威廉.佛罗斯特(肖恩.康纳利)普利策文学奖获得者,却一直藏身在自己的小公寓内。詹姆·华莱士是一个黑人小伙子,天才作家和未来的篮球明星。他凭借出色的篮球技术获得了大学奖学金。当他与知名作家威廉.佛瑞斯特(肖恩 康纳利饰)结识后,威廉.佛瑞斯特发现他在写作方面的天份,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教导劳勃并激发出他潜藏的写作长才。自此威廉.佛瑞斯特和j詹姆.华莱士之间一段短暂却彼此信任的师生情谊,让他们在了解对方的同时,也更认识自己。凭借自己的写作水平,詹姆获得了一所私立学校的邀请。对于新学校,詹姆面临这他人生的一大挑战和艰难的选择。学校里的教授,原来曾是与威廉.佛罗斯特同一时期出书的作家。也正因为如此,他曾经与威廉有些矛盾。并且,对于一个白人学校而言。詹姆是个特殊的学生。对于他的文章,校方表示怀疑。认为这并不是詹姆的作品。最终,詹姆做出了他的选择。而威廉也因为他对自己的世界观有所改变。他走出藏身多年的公寓,面对众人。证明了詹姆的能力,同时他也意识到了他所寻找的人生。

3.充气娃娃之恋

拉斯(瑞恩·高斯林饰)是一个性格憨厚,寡言少语的人。过于内向的性格让拉斯几乎没 有什么朋友,平时他也只和家人来往,几年来都没有人上门拜访过他。其实在内心中拉斯也渴望着与别人沟通,只是常年的孤单生活已经让他忘了怎么样去与人交流,周围的人也慢慢习惯了他的沉默。不过突然有一天拉斯跑到哥哥格斯家说有个在网上认识的叫比安卡的女孩来家里拜访他了。又惊又喜的格斯夫妇俩随拉斯去家里一起派对,可一进门的看到的东西让格斯二人呆了半晌——原来所谓的来访网友是拉斯从网上订购的一个真人大小的充气娃娃。但拉斯却跟她说话、讲笑话,好像这个充气娃娃真的是真人比安卡一样。格斯离开拉斯家后马上就弟弟的状况去咨询了家庭医生达格玛。达格玛听过之后认为这是拉斯主观上创造的一种错觉,错觉产生的原因还有待调查,但是为避免情况恶化所有人都得先顺着弟弟的想法进行,假戏真做。于是,为了拯救拉斯,身边的人开始积极配合着医生的嘱咐,与拉斯和比安卡一起踏上了一段另类的心灵之旅。最终,拉斯终于摆脱了自己内心的错觉(认为比安卡病故)并与一直对自己有好感的姑娘发生感情。

4.自闭历程

美国动物科学家、著名自闭症患者天宝·葛兰汀(Temple Grandin),最近接受了HBO电视频道的独家专访,讲述自己的故事。HBO频道首次推出自闭症题材的故事片,她便是女主角克莱尔·丹妮丝(Claire Danes)的原型:事业辉煌的动物科学家,却举止笨拙 ,缺乏社交能力,或者正是这点也让她在两个领域里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人道主义屠宰场设计师,直言不讳的自闭症作家

5.从心开始

这次重逢让两个好友喜极而泣,随着谈话一点点地深入,他们互相了解到,几年时间里,他们都经历了许多:在那次惨痛的“9·11”的恐怖袭击中,查理同时失去了他的妻子和三个女儿,这位曾经非常成功的牙科医生,在经历了这场足以打垮他的变故后,整个人都变了,每天有如行尸走肉,混沌度日;对好友的不幸感到震惊的同时,艾伦也独自品尝着自个儿的苦恼,在别人眼中,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拥有漂亮的妻子、活泼可爱的孩子以及人人眼红的好工作,然而,本应该过得比谁都快乐的他,却因为家庭和事业的双重责任而感到无比吃力。

6.不要回头

珍妮(苏菲·玛索Sophie Marceau 饰)是居住在法国的一名美女作家,她和丈夫迪奥(Andr ea Di Stefano 饰)共同经营一个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但是近一段时间,珍妮却感到令人难以承受的压力。客户的要求让她无法随心所欲写作,渐渐地珍妮发现周遭的一切开始发生变化,房间、丈夫、儿女甚至她自己的容貌都让人倍感陌生。珍妮的歇斯底里使家中的欢乐荡然无存,她和丈夫的婚姻也走到尽头。

某天,珍妮的容貌也完全发生改变,变成了一个拥有一头黑发、大眼明眸的异域风情女子(莫妮卡·贝鲁奇Monica Bellucci 饰)。她偶然在母亲的住所看到一张相片,于是启程前往意大利,寻找自己真正的本源归宿……

7.大象

美国一所普通高中普通的一日。约翰准备上课时,遇见醉驾的父亲,不放心父亲,只好把父亲载去学校,让哥哥来接父亲;艾利亚喜欢摄影,在校园内外拍一些人物和风景照片回到学校自己洗印,米雪儿受人冷落,心情低落,到校图书馆帮助做工;乔丹刚刚交了一个新女朋友凯丽,被尼科尔等女孩子议论纷纷;而此时的埃里克和阿莱克斯由于经常受到别人欺负,无意间通过互联网买到了枪,他俩在家里午睡之后,决定到校园里大开杀戒,他们经过简单策划之后,身穿美军野战装走进了教学楼,孩子们的命运被改变了,惨剧在这个阴云密布的下午发生了。

8.壁花少年

查理(罗根·勒曼 Logan Lerman 饰)是个害羞和孤独的高中新生,拥有超越年龄的敏感和泪腺,总是默默观察身边的家人和朋友,是个典型的「壁花少年」。他的青春期充满各种挫折,先后经历了阿姨猥亵自己、在给他买礼物时遭遇车祸、最好朋友自杀、受同侪排挤欺负、单恋没有回应等各种事情。然而查理还不是最惨的,因为和他一样被生活逼入墙角罚站的人实在太多。他幸运的拥有一个开明的老师和两个高年级的好友:叛逆娇俏的少女珊(艾玛·沃森 Emma Watson 饰)和自信满满的同志男生帕特里克(埃兹拉·米勒 Ezra Miller 饰),他们让查理明白了有时候不能永远旁观,必须要参与进来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精彩。

美国诗人佛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叙事诗,是正确的吗?

准确地说,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

叙事诗或者抒情诗,这是按照表达方式去划分的。诗歌按照表达方式可以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两种。

而这首诗中,有叙事也有抒情,但是抒情在本诗中占主要地位,诗中的路表面上看,指的是自然界之路,其实是象征着人生之路。整首诗采用象征手法,重在于抒情,重在于阐述一个哲理:人生之路千万条,但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所以一定要慎重选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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